知識產權律師老梁
按常知識是生命重要還是衣服重要?可能都會說生命重要。醫生遇見生命垂危的患者,首先是搶救生命第一,這是醫生的職責;其次,法律上可能屬於“緊急避險”,所以,讓醫生賠償是不合適的。假如患者是富豪,衣服昂貴,富豪會在呼衣服嗎,只會心存救命之恩。再假如患者極貧窮,剪壞這件衣服就沒穿的了,按常理也不會讓救命的醫生賠,如果醫生知道你的情況,科室的人誰還在呼一件兩件衣服,會捐助的。
但是,事實上就有這麼一個病人,讓醫生賠償,而還訛詐了醫生。
郭洪斌363
做手術時還弄壞了患者的皮膚,是不是要大夫把整容的費用也掏了?簡直豈有此理!
像這樣的惡人,醫院就該把他列入永久的黑名單!以後再得病,所有的大夫都不允許救治他!
雪夜de驚鴻
生命只有一次!
用戶54646554792
醫生救了你的命,還要醫生賠衣服?
衣服不剪開,醫生就沒辦法救你命。
醫生搶救病人時,做人工壓胸呼吸,有時會發生壓斷病人肋骨的事情,但是命救過來了。如果不立即做人工呼吸,這個病人就死了。病人救活了,還要找醫生賠償嗎?
如果這樣,那個醫生還會救人?
如果你覺得衣服比生命更重要,你外出時候,可以在胸前掛個牌子,上面寫:”請勿剪破我的衣服,命可以不救!”
高友德
當然應該了。醫生搶救病人時,還拉開病人肚子呢,你應該讓他們一起賠。
完全支持你的想法,因為我也是剛從精神病醫院翻牆跑出來的。我跑出現時沒有忘記帶藥,我還有藥吃,看哥們你這情況得老長時間沒有吃藥了吧?哥們,咱這病不吃藥真的不行,你這一說話別人就知道你有病了。
法M觀東
曾經我單位一女職員工作期間飛來橫禍意外重傷,本市人民醫院不敢收治,隨即將傷員運送到四十公里外的濰坊八九醫院。我的車一直緊跟在運送傷員車後面,載有傷員的車輛也是我單位的一輛麵包車,與傷員同車的是辦公室主任、後勤科長。到達醫院後,將傷員抬到病床上,一個護士拿來一把剪刀要求剪開傷員衣服,當時,鮮血已染紅了傷員整個上身,他倆一個兩腿打軟,一個手哆嗦的拿不住剪刀,我奪過剪刀小心把傷員身穿的上衣全部剪掉,看到傷勢時,心裡也咯噔了一下:這還能救活嗎?但經過十多個小時的手術後,她奇蹟般的活了下來,雖然身體已殘缺不全,但畢竟活了下來!所以,在八九醫院,我見到的傷病急救患者身上的衣服,都由隨行人員動手剪掉,醫護人員是不會代勞的。退一步說,即便醫護人員剪掉患者身上的衣服,也是為了方便檢查傷病需要,如果反過來要求醫院賠償受損衣物,這是毫無道理的。
天秤之中國
你問這個問題,說明了你根本就是個沒文化,沒知識,沒大腦的人。世界上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命都沒了,你還要那件衣服幹嘛呢!死人的衣服你還穿嗎?如果活了,你就下跪感謝醫護人員的救命之恩吧!做人要懂得感恩!
張三田
醫生搶救你時,這話千萬別說,否則對你不利。等你病情穩定後,才能提一提,估計能把醫生氣暈,需要搶救,若有個三長兩短,他家屬告你,賠償金很高,能買幾萬件新衣。這露能話,你還敢說嗎?
俞遠通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儘管醫生剪壞了患者衣服,損害了其財產權,然而卻保護了患者的生命權,醫生的行為屬於緊急避險,是沒有過錯的。作為任何一個患者,醫生搶救及時,挽回了自己的生命,家屬都應該會心存感激,還為一件衣服找賠償,未免“恩將仇報”了。
而且看有關新聞,並不是因為撕破衣服索要賠償,而是當時患者衣服裡的財物丟失,醫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沒有注意到患者衣服裡是否有財物,患者事後發現財物丟失,家屬才找醫院賠償的。而院方保管衣物時有失妥當,理應賠償患者的這部分損失。
我覺得這種事應該指向急診室患者衣物處理流程的完善性,而不是暗示患者“恩將仇報”,那醫生冤不冤那!在醫患關係的今天,這種問題對醫患溝通沒有任何好處,只會讓我們的生活變的更加艱難和不合理。
希望醫患之間多一些信任,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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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年紀臨近老頭的老大叔 耳鼻咽喉科醫生袁光明,我會持續性的在這個平臺上為大家提供耳鼻咽喉科方面的科普解答,致力為大家減少生活中帶來的煩惱,大家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下面問我!
耳鼻喉科老大叔袁光明
是應該賠。
扎針破壞了患者的皮膚應該賠;
肉體裡注入藥水應該賠;
插上了呼吸管破壞食道氣道應該賠;
最關鍵是醫生侵犯了閻王爺的生死權,應該大賠特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