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老賴”欠債不還想法逃脫別指望

“老賴”欠債不還想法逃脫別指望

生活中的老賴可不少,以為欠債不還只是引發一般的民事糾紛,熟不知,欠錢不還是有可能涉嫌犯罪的!!!如果拒絕法院判決而且態度惡劣的話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了。近日,邢臺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犯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婁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老婁2016年因欠款30000元被訴訟,法院判決後,其以對方欺負他不識字,故意在欠條上多寫了欠款金額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法官多次對其釋法析理,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以 按照相關法律途徑去解決,並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其不但不聽,還總是反覆說欺負我不識字,我就是有錢也不給他。

法院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要求其限期履行。誰知老婁收到通知後,仍然我行我素,既不履行還款義務,也不報告財產狀況。無奈之下,法院先後兩次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後期查明被執行人自2015年至2017年有38000元的工資收入,其妻子2015年至2017年有26000元的工資收入 ,兩人共計64000元。

法院認為,判決生效後,被告人應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而被告人一直逃避履行義務,其有能力履行判決義務而拒不執行,在對其採取拘留措施後,仍未支付給申請執行人分文費用,且明確表示有錢也不給申請執行人,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最終,被執行人老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法律代價。

在此提醒廣大朋友們,老賴千萬不能當,若有欠款請及時歸還!切莫像案例中老婁這樣惡意拖欠欠款,一味鑽法律的空子,總以為可以逃避欠款,等訴訟時效過了才現身,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老賴被法院判刑屬於刑事犯罪,仍然要承擔民事償還責任,監獄並不是老賴拖延償還欠款的保護傘。(王珊、趙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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