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南京大屠杀!日本到底犯下多少滔天罪行?

为纪念在“南京大屠杀”中死难者同胞,弘扬“铭记历史,勿忘国耻”的时代精神,我国将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1937年12月13日~1938年1月,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大屠杀、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让我们回到八十多年前的南京,见证日军罪行!

南京大屠杀!日本到底犯下多少滔天罪行?

罪行1: 空袭南京

为加快侵略步伐,日军第三舰队司令长谷川清派遣空军对南京进行“无差级别”轰炸。昔日的繁华景象在炮火的轰击下化为了废墟,南京市民伤亡惨重!

南京大屠杀!日本到底犯下多少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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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2:武力侵略

12月11日,日本大本营命令松井石根为进军华中的司令官,并调集重兵攻占南京,刚被炮火洗礼的南京人民根本没有还击之力。很快,日军占领了南京政府。

南京大屠杀!日本到底犯下多少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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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3:侵略胜利后的大扫荡

日军攻占南京后,有对手无寸铁的南京人民实施了禽兽般的暴行,他们在中国人的土地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日军的屠刀下,南京城内在横尸遍野,惨目忍睹。此时的南京城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

南京大屠杀!日本到底犯下多少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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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4:战后洗脱罪行

日本在南京犯下的罪行,在教科书中只是一笔带过,书中写到“我们在南京执行任务时,遭到了中国军队的阻拦,我们出于防卫,杀了很多中国人”。这是多么可笑的说法,杀害南京三十多万人的罪行仅仅用“杀了很多人”就能说得清楚?真是荒谬至极。

短短文章远不能详细地描述日军方面犯下的罪行。此文仅此纪念在南京大屠杀中遭迫害的同胞们。这段历史会被世世代代的中国人铭记于心,时刻提醒着我们勿忘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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