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煙臺生育津貼由一次性撥付改為按月發放

煙臺生育津貼改為按月發放

提醒用人單位依法依規為哺乳期職工繳納社保

水母網6月26日訊(YMG記者 夏丹 通訊員 李揚 孫冠群)隨著國家二孩政策的放開,煙臺越來越多家庭存在生育保險待遇的疑問。為此,YMG記者就生育津貼、生育醫療待遇結算等問題採訪了市社保中心的有關工作人員。

須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

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場女性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補貼(即生育金補貼)。生育保險屬於社會保險險種之一,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領取生育保險待遇須滿足兩個條件。”據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介紹,一是,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二是,所在用人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的。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女職工生育津貼為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產假天數按照下列標準確定: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其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按照女職工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無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二胎增加的產假,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生育津貼由一次性撥付改為按月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院即時結算醫療費的次月,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複核生育結算信息無誤後,生育津貼按月發放至參保職工本人的社會保障卡中,參保職工本人可持身份證、社保卡到所屬銀行櫃檯取現生育津貼。

社會保障卡未發放或丟失的,女職工需到參保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維護代發機構,併到指定的銀行開立賬戶,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該銀行賬戶中。工作人員說:“實行此種發放方式,不僅簡化經辦流程,而且有效杜絕部分企業剋扣女職工生育津貼的違法行為,保護了女職工合法權益。”

那麼,參保女職工生育寶寶,具體在生育保險定點醫院如何結算呢?為此,記者諮詢了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生育保險科的工作人員,並對結算流程和相關條件進行了深入瞭解。

“參保女職工應選擇煙臺公佈的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住院時持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到定點醫院醫保辦進行登記。”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表示,進行生育保險登記既是對參保職工身份的確認,又能保證參保職工獲得協議規定的良好的醫療服務。

出院辦理結算手續需出具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出生醫學證明或死亡醫學證明、出院記錄、住院收費票據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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