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为了400元交通违章罚单,他历时两年告赢了交警!

为了400元交通违章罚单,他历时两年告赢了交警!

最近几天,因为一篇名为《告赢交警的一个北京中产:为400块罚款起诉 历时两年》的网上文章,使得杨晓告交警的案子受到不少人关注。

为了400元交通违章罚单,他历时两年告赢了交警!

为了400元交通违章罚单,他历时两年告赢了交警!

为了400元钱罚款耗时两年值吗?被罚车主杨晓觉得,能够通过诉讼程序了解路边停车的“正确姿势”,这一切很值得。

为了400元交通违章罚单,他历时两年告赢了交警!

▲杨晓在展示自己收集的相关证据 摄/北青报记者 袁艺

❍ 为400元罚单起诉交警

2016年4月,杨晓收到一条违章提醒短信但违章的位置有些奇怪,正是位于杨晓所住小区的路边上。

“我2009年搬到这个小区时,就在那儿停车了,当时已经停了7年,从来没有被贴过条,也从来不知道那儿不让停车”。

到交通大队得到答复称,只要地上画了停车线就可以停车。虽然认为自己不应该被罚款,但由于交警拍的执法照片上确实看不清地上有没有线,杨晓还是交了钱。

然而9月他又在同一地点收到了罚单。

于是,杨晓找到交通大队法制科前去申诉,交警在调看两次违章的照片后答复,一张可以撤销,另一张不行。杨晓坚持要撤销就一起撤销,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于是2016年9月27日,杨晓将交通大队告到了法院,要求撤销两份《公共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 两年三次庭审后终胜诉

以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交通大队认为,杨晓将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影响了非机动车的通行,且交通协管员贴罚单时,车内无人,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条例,因此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妥。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即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停放。因此,杨晓停车的位置是否施划有停车泊位线成为此后双方辩论的焦点。

为了400元交通违章罚单,他历时两年告赢了交警!

▲受访者供图

2017年12月18日,朝阳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晓实施涉案违章停车行为的地点,地面上确有形式上与停车泊位线相同的白色实线,且此处也没有禁止停放的标志或标线。“故原告在此停车并不具有违反停车规定的主观故意性”。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某交通大队的两份罚单。

同月29日,涉案交通大队以事发地点并无白色实线,杨晓所提供照片并非案发时间、地点所拍摄等理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3月22日,三中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在判决书中提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路面标志线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对路面标志线的管理,使得交通秩序的参与者有明确规则可循,这才是行政处罚基础”。

❍ “停车线”成为关键

其实,在两起胜诉的案子之外,杨晓也输了一场官司。

2017年10月,杨晓在朝阳北路收到一张罚单。杨晓以地面有清晰可见停车线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罚单。但法院认定,该处地面上的黑色实线明显不符合停车泊位线的形式要求,因此驳回杨晓的诉求。杨晓没有提起上诉。

杨晓表示,自己并不是为了几百元钱的罚款才提起诉讼。

“我认为罚单意味着违法,而我不愿意违法。我从来不超速、不乱停,开车全程系安全带。对于开车,我是很认真的。但在家门口屡次被贴条,似乎在证明我不是一个好司机,那我是不能接受的。为了知道将来如何停车,为了争口气,更是为了更多司机的利益,才坚持打官司的”。

他坦诚,自己的两个官司能赢,主要是因为事发地点有模糊的白色实线,并不具备典型性。法庭上,交通大队民警向他介绍了一个实用的判断标准:辅路划有机非分道线,机非分道线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上不可能再划停车线,如果有停车线就是不合法的。

对话

杨晓:较真打两年官司 我觉得值得

这几天,朋友圈转发杨晓告交警案的人不少,最常见的评论就是:这样较真的人真不常见。杨晓把这当作大家对自己的表扬,他表示,只为自己的事儿,随和点挺好,但牵扯到公共利益的时候,自己愿意做个较真的人。

打官司家人不太支持

记者:从决定起诉到最终判决,大概用了多久?

杨晓:从2016年4月被贴第一张条,到9月决定起诉,再到今年3月拿到二审判决书,前前后后差不多等了将近两年时间。

记者:家里人支持吗?

杨晓:不太支持,毕竟大家对“民告官”还是有一些顾虑。而且官司耗时也比较久,家里人就不是很理解。不过大多朋友还是支持我的,还有我上三年级的儿子,也很为我骄傲。

记者:那对你自己呢,当初打官司有顾虑吗?

杨晓:顾虑肯定有,但第一次开庭的时候,看到交警认真的态度,就已经打消了顾虑。虽然我们因为种种分歧对簿公堂,但上了法庭,我们就是平等的,我觉得这很重要。

记者:打官司对工作、生活的影响大吗?值得吗?

杨晓:如果按照八小时制计算的话,官司前前后后可能耗费了10个工作日左右,我觉得还算是在接受范围内。法庭上交警也曾经问过我,有这个时间多陪陪家人不好吗,但我觉得,花费自己的一点时间,可能就能推动交管部门的执法更规范一些,还是值得的。

为了大事愿意较真儿

记者:我们注意到,官司胜诉后大家最多的评价就是现在像你这么较真的人不多见,你觉得自己算是爱较真的人吗?

杨晓:这其实是要分情况。如果只是我个人的私事,我其实挺随和的,但如果牵扯到大家,牵扯到公共利益,我就愿意较真。这次罚单的事,周围有许多邻居都被贴条了,大家在这儿停了这么多年,怎么突然就违章了,我觉得有必要弄个清楚。

记者:现在事发路段停车的问题解决了吗?

杨晓:因为我这个案子,现在邻居们基本都已经知道这个路段不能停车了。这也是我的初衷,不让停当然可以,但至少应该跟周围居民通知一声,或者及时更新标线。

记者:以后遇到类似的事,还会选择打官司吗?

杨晓:还是会吧。有些人遇到问题以后就会提一些“官官相护”“小民百姓”之类的论调,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伪生活经验,我们不能什么都不相信。这次胜诉,加强了我对法治的信心,遇到问题首先应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可以沟通就是好事

记者:案子判了之后,和交通大队联系过吗?

杨晓:目前还没有。不过,我很欣赏交通大队在这个案子上公事公办的态度,包括他们当时提起上诉,虽然言辞比较激烈,但大家都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我觉得很好。而且案件审理过程中,也能感觉到他们对职业的强烈荣誉感,我其实很敬佩。

记者:那你后续还愿意跟交管部门沟通吗?

杨晓:当然。最近我基本都是骑车上班,路上就发现很多地方都存在非机动车道内画了停车线的现象,结果就是非机动车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安全隐患很大。我打过官司,我知道这是不合法的,就打电话给交通队反映。结果很快就有了回应,而且部分路段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大家其实都是为了城市交通更通畅、更安全,能够沟通肯定是好事。


来源/综合北京青年报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