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倫市倫河鎮居民劉某酒後在某旅店內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劉某酒醒後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悔不當初。
7月4日晚21時許,海倫市公安局倫河鎮派出所接到群眾電話報警稱:倫河鎮北二道街某旅店內有人鬧事。接到報警後,倫河鎮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進行處置。民警在現場看見旅店內部分物品碎落一地,一名渾身酒氣的男子明顯已是醉酒狀態,且正在對旅店業主進行辱罵。民警經查確定行為人劉某系酒後到旅店砸摔店內物品,無故辱罵他人,同時拒不配合派出所工作人員對其的口頭傳喚。倫河鎮派出所工作人員遂將行為人劉某帶回派出所並將其約束至酒醒,酒醒後的劉某如夢方醒,對自己酒後的違法行為後悔不已,並願意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目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行為人劉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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