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冠縣法院向35名受害人退還盜竊款

8月28日,冠縣人民法院召開盜竊款退回現場會,向已審結的盜竊案的範某等35名受害人退還盜竊款,共計人民幣19761元。

冠縣法院向35名受害人退還盜竊款

2016年2月29日凌晨1點左右,徐某夥同劉某在德州市夏津縣盜竊侯某、冉某等人8輛電動車和1輛超威牌三輪車上的電瓶,經物價鑑定,上述被盜物品價值人民幣7607元。3月12、13日凌晨,二人駕車來到冠縣,在冠縣兩個小區,剪斷小區鐵絲網、鐵皮門,盜竊範某、孫某等居民停放在院內的電動車上電瓶31組,經物價鑑定,價值共計人民幣12154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徐某主動將贓款19761元打入冠縣法院賬戶。

考慮到該案涉及受害人數量較多且多人居住在外地,在判決生效後,冠縣法院執行局集中進行了退還案款。退贓現場,該院法官對領款人身份進行逐一核對登記後,由財務人員將款項打入受害人賬戶。

記者 趙豔君 通訊員 王希玉 張煥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