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運用“軟暴力”放高利貸及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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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运用“软暴力”放高利贷及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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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等6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涉惡案。據瞭解,本案由濟南市長清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文依法出庭支持公訴,長清區法院院長畢惠巖擔任審判長。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7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張某與被害人劉某發生爭執,約定當面理論。隨後,張某糾集被告人賈某、姚某、宋某、江某等人與劉某見面,後發生爭執,繼而對劉某及他人實施毆打,造成劉某及他人受傷。經鑑定,劉某所受損傷為輕微傷。

自2014年以來,張某從事高利貸業務。2016年11月,張某向金某追索欠款,在金某住宅牆壁上噴塗“還錢”的字樣;2016年9月,張某、賈某等人在金某之父葬禮上用大喇叭喊“還錢”,並在現場聚集、放鞭炮、播放音樂、拉橫幅,直至喪禮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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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從事高利貸業務過程中,張某還糾集多人向郝某追債。2016年3月,張某將郝某在當地一家自行車店的自行車強行拉走。當日中午,張某強行將郝某表弟董某拉走,並逼迫董某給郝某之父打電話,催促其“還款”。張某還強迫董某在其書寫的拖運自行車等費用共計2.2萬元的見證書上簽字。之後,張某向郝某之父索要該筆款項及送還自行車的“押送費”1500元,還向郝某之父勒索財物2.3萬餘元。

另查明,2015年以來,被告人張某、賈某、苑某、姚某等人交叉結夥,以噴字恐嚇等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形成以張某為首的惡勢力組織。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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