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商場促銷員總提前到崗只為盜竊

偷來的物品還沒來得及用就已過保質期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胡兵通訊員李誠)

在德百新時代商場,促銷員張某萍監守自盜,利用工作之便盜竊商品。三個月的時間裡,她像螞蟻搬家一樣,盜竊了價值1萬餘元的商品。近日,張某萍被齊河警方刑事拘留。

11月中旬,齊河公安局城區派出所接到德百新時代商場負責人報警:店內百餘種商品被盜,經濟損失1萬餘元。隨後,民警根據超市內部監控,迅速將犯罪嫌疑人張某萍抓獲。面對民警訊問,嫌疑人拒不承認盜竊商品的事實,直到民警打開她家的小南屋時,滿屋的商品呈現在面前,張某萍才認罪服法。

53歲的張某萍是晏北街道辦事處人。2015年,她在德百新時代商場入職,成為立白公司的一名促銷員。今年9月份以來,張某萍每天總是提前20分鐘到達崗位,趁超市無人之際,盜竊秋褲、洗髮膏、水杯、剪子等小件商品,先存於自己儲物櫃中,而後偷偷帶回家中。“所盜物品種類之多、數量之大,讓在場人員大吃一驚。其中,部分商品未開封就已過保質期。”民警說。

1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張某萍因涉嫌盜竊罪被齊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民警分析說,張某萍滑向犯罪的深淵,緣於無節制的貪慾和佔有慾。她所盜的商品,自己根本用不了,很多商品存放家中,超過了保質期,成為了新垃圾。案發後,張某萍十分後悔,表示願意賠償公司萬餘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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