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盜竊”案引出的酒後駕駛案

2019年11月25日凌晨2時許,周某某到延長縣公安局七里村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停放在飯館門口的陝J9L***車輛被盜。正在民警詢問詳細情況時,周某某的朋友趙某某打來電話,“你的車怎麼熄火?”。這時周某某才發現自己的車是被朋友趙某某開走了。

原來,前一天晚上週某某和朋友趙某某等幾個朋友在一起吃飯,期間喝了酒,結束後周某某將車輛發動後忙於結賬,並未查看車輛,趙某某發現周某某的車輛已經發動於是未向周某某說明便駕駛該車將其餘朋友送回。周某某結完賬發現車輛不見之後到派出所報警。趙某某發現車輛無法熄火後向周某某撥打電話,就發生了開頭的一幕。

隨後,趙某某駕駛陝J9L***車輛來到派出所,民警在與之交流過程中發現趙某某有酒駕嫌疑,於是向延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報警。

城區中隊民警將趙某某帶回大隊進行處理,經檢測,趙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1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趙某某還存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最終民警根據《陝西省實施辦法》、《陝西省實施辦法》,對其作出罰款貳仟伍佰圓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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