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紅河州關於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交辦環境問題舉報件的通報(第四期)

紅河州關於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交辦環境問題舉報件的通報(第四期)


截至2019年11月29日,紅河州共接收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環境問題舉報件40件,其中涉及箇舊市15件,蒙自市11件,開遠市1件,彌勒市6件,建水縣3件,瀘西縣2件,屏邊縣2件;其中屬於2016-2018年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期間重複舉報案件15件。交辦的舉報件涉及大氣汙染21件,噪音汙染11件,大氣及噪音汙染4件,固廢汙染2件,水汙染1件,其他汙染1件。

目前,州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40件舉報件全部移交相關縣市及部門辦理。各有關縣市及部門已照單全收,並明確辦理部門、責任人及辦理時限,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辦理。


紅河州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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