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醉駕肇事逃逸,僅僅六分鐘便被“緝拿歸案”

酒後駕駛已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大腦反應遲鈍,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同時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019年10月23日15時許,深圳路與和陽南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直行小型普通客車與一左轉輕型廂式貨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車車頭受損嚴重,廂式貨車車體局部受損。事發當時,在路邊執勤的開發區交警立即上前進行處理。

醉驾肇事逃逸,仅仅六分钟便被“缉拿归案”

打開小型汽車車門,發現車內安全氣囊已彈開。駕駛人用手按著頭部,在交警的幫助下從車裡走了出來,回答交警說:“沒事。”交警又急忙走向貨車,查看另一名駕駛人及車輛情況。然而此刻,執勤交警再次轉身時卻發現小型客車的駕駛人不見了,旁邊圍觀人員也沒有留意到駕駛人的去向。

醉驾肇事逃逸,仅仅六分钟便被“缉拿归案”

小型客車的車內有酒精味道,卻沒有相關證件。

路口車流量較大,現場執勤人員一時無法發現駕駛人的行蹤,於是駕駛警車四處搜尋。幾分鐘過後,民警遠遠看到有行人在路邊乘上一輛白色轎車後,轎車啟動駛離。警車趕忙追上前去鳴警笛喊話示意停車,攔停後發現乘車人正是剛剛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人牟某。

醉驾肇事逃逸,仅仅六分钟便被“缉拿归案”

面對交警的質問,牟某仍然狡辯不是逃避。可是,在鐵的事實面前,牟某最終承認,駕車前曾飲用過白酒,事故發生後緊張後怕,所以趁交警不備時快速離開了現場

後經血液酒精檢測,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6.2mg/100ml,屬醉酒駕駛,且發生事故後有棄車逃逸的行為,依照法律規定承擔該事故的主要責任。

1月13日下午,牟某因危險駕駛被交警開發區大隊送往看守所羈押,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醉驾肇事逃逸,仅仅六分钟便被“缉拿归案”醉驾肇事逃逸,仅仅六分钟便被“缉拿归案”

交警部門提示: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積極配合事故民警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並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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