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節假期
不少市民喜歡選擇燃放煙花爆竹
來增添年味、增添喜氣
隨著春節假期臨近
公安機關對非法經營、生產、銷售
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
1月20日
恩施市公安局治安大隊
聯合市應急管理局
在恩施市三岔鄉陽天坪村
一廢棄採石場集中銷燬了
2019年以來工作中收繳的煙花爆竹
為確保銷燬活動萬無一失,恩施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與市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對銷燬場地進行了反覆勘察,制訂了周密的銷燬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對煙花爆竹運輸、卸載、擺放、銷燬等環節全程護送監管。
銷燬工作結束後工作人員還對現場進行了妥善清理和後續處理,確保了銷燬現場安全無隱患,整個銷燬過程歷時四小時。
2019年,恩施市公安局
共處理違規燃放、運輸、儲存
煙花爆竹案件12起
行政拘留11人,罰款500元
查扣並收繳違規煙花爆竹1880件
此次集中銷燬活動,有力地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將有效地提高社會公共安全意識。
恩施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強對涉爆物品管控整治力度,通過常態化管控、路面巡查、集中清查等措施,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社會安全穩定。
公安機關對非法經營、生產、銷售
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
警示案例
男子圖喜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處罰
2名男子為了圖個喜慶熱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結果被公安機關處罰,得不償失。1月14日,恩施警方在轄區巡邏時,查處一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處罰違法行為人2名。
好朋友田某家中添新丁,徐某從外地遠道而來祝賀,為了渲染慶祝氛圍,14日21時許,在城區某酒店門前,田某從車輛後備箱拿出一個25發煙花,徐某放好後用煙點燃直接燃放,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
經民警批評教育,2名違法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感到十分後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炸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利川市局對違法行為人田某罰款壹佰元、徐某罰款貳佰元的處罰。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
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平安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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