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淨網2020」河南焦作武陟網警查處一起未採取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案

新時代新市場河南訊(董小平 通訊員 秦玉君 黃敬弘)

“淨網2020”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縣公安機關在重拳打擊涉網刑事犯罪活動的同時,重點圍繞整治網絡亂象、大數據安全保衛、督促網絡運營者切實履行安全防護義務等方面,加強網絡社會治理工作,不斷規範網上秩序,淨化網絡空間,維護轄區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淨網2020」河南焦作武陟網警查處一起未採取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案

近日,河南焦作武陟網警大隊結合詹店派出所查處一起網站未採取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案件,依法對河南某院機械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淨網2020」河南焦作武陟網警查處一起未採取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案

工作發現,河南某院機械有限公司網絡安全意識淡薄,網絡安全員只使用不維護,也未按照要求落實巡查制度,且網站遭黑客入侵,被加掛違法信息暗鏈後,公司也未採取補救措施,當公安機關通知其網站被黑客入侵,加掛違法信息進行詢問時,擅自處置違法信息,也未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導致網站違法信息缺失。


「淨網2020」河南焦作武陟網警查處一起未採取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案

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和《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第十五條之規定,對河南某院機械有限公司未採取安全技術保護措施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網警提示: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第七條規定,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應當落實以下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防範計算機病毒、網絡入侵和攻擊破壞等危害網絡安全事項或者行為的技術措施;

第十五條規定,違反本規定第七條至第十四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在規定的限期內未改正的,對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給予6個月以內的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必要時可以建議原發證、審批機構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聯網資格。(二)未採取安全技術保護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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