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內蒙公職人員燒烤店衝突追蹤 警方通報衝突雙方均違法予以拘留 當地紀委介入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辰光)昨天本報報道的《內蒙公職人員與燒烤店主衝突 兩人被拘留》事件有了最新進展,6月26日當地警方通報稱,打架雙方均違法,都被處以行政拘留。同時記者還了解到,目前涉事的公職人員已經被暫時停職,同時當地紀檢檢察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6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興和縣公安局發佈通報:2018年6月22日23時10分許,興和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興和縣新區黨政大樓西側“第一烤場”店內有人打架。

内蒙公职人员烧烤店冲突追踪 警方通报冲突双方均违法予以拘留 当地纪委介入
内蒙公职人员烧烤店冲突追踪 警方通报冲突双方均违法予以拘留 当地纪委介入
内蒙公职人员烧烤店冲突追踪 警方通报冲突双方均违法予以拘留 当地纪委介入内蒙公职人员烧烤店冲突追踪 警方通报冲突双方均违法予以拘留 当地纪委介入

接報後,興和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立即指令新區派出所出警處理。當晚23時16分,新區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立即恢復了現場秩序。經民警調查瞭解,當晚22時許,當事人馬某龍、白某光、馬某海等10人到“第一烤場”門前的空地上吃燒烤。用餐過程中,當事人馬某海先期到吧檯結賬。店主張某春算出餐費為377元。此後,馬某海與店主張某春因費用問題發生爭吵,雙方各執一詞。經深入調查瞭解,雙方發生爭吵,引發肢體衝突,店主張某春用啤酒瓶毆打馬某海頭部,後馬某龍等人進店將雙方勸開。雙方當事人走出店外後,再次發生口角並升級為肢體衝突。馬某龍、白某光毆打張某春,後被勸阻。經查證,就餐10人中,涉案當事人分別為馬某海、白某光、馬某龍。

經查,馬某海、白某光、馬某龍3人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興和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分別給予馬某海、白某光、馬某龍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人民幣1000元。因違法行為人馬某龍受傷且突發心臟病,目前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救治,依法暫緩,待病情治癒後執行。

經查,該店主張某春在鬥毆初始,用啤酒瓶毆打馬某海頭部致其受傷,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興和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依法應給予違法行為人張某春治安行政處罰。因違法行為人張某春受傷住院治療,依法暫緩,待傷情治癒後執行。

法制晚報記者從當地有關部門瞭解到,因涉嫌尋釁滋事目前被行政拘留的公職人員馬某海,已經被所在單位暫時停職,並且興和縣紀檢檢察部門已經開始介入對該事件的調查工作。而另一名當事人馬某龍工作的興和縣供電分局則尚未回應對該事件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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