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灵台县开展隐患车辆集中销毁报废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三反一查”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加强辖区隐患车辆管理和源头监管,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月14日,灵台县公安局联合环保局、安监局、督察考核局、工商局、工信局、运管局、国资局、农机局等部门对公安机关查处的27辆符合报废条件的机动车开展集中报废销毁行动,此次报废的车辆都是按照规定登报公示后强制拆解。

灵台县开展隐患车辆集中销毁报废活动
灵台县开展隐患车辆集中销毁报废活动

此次集中报废销毁行动,严格按照机动车报废要求标准办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进行集中统一报废,报废过程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分所、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现场监督实施报废,报废过程中严格按照车俩报废解体规范进行,对报废的车辆一一拍照登记,交警大队车管分所民警及报废企业共同监督解体完后出具报废证明,并实行每一辆报废车建立一个档案,建立相关台账。

灵台县开展隐患车辆集中销毁报废活动灵台县开展隐患车辆集中销毁报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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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由于使用多年,零部件老化,不仅尾气排放超标,对大气质量和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危害,而且安全性能差,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活动现场,县电视台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宣传,通过宣传报道,提醒广大驾驶员,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并及时主动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二手车辆时也要注意车辆的报废年限,发现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时,要及时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打造碧水蓝天新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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