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社保規範化大勢所趨!企業要提前佈局,合法“避稅”

最近廣州不少企業收到主管稅局如下信息:

尊敬的××公司:經審計貴單位2017年×月至×月的社保費繳費情況,發現貴單位涉嫌存在應參保未參保的問題。我科已向貴單位寄送《社會保險非徵繳事項通知書》,請注意查收。請下載表格模板填寫自查結果。請於×月×日前將自查結果提交到×區稅務局。如自查情況屬實,請一併到我局辦理應參而未參社會保險的補繳。

隨著金三系統的上線和完善、社保劃歸稅務機關管理、國地稅合併等的改革,企業因未全員、足額(按實發工資)繳納社保而被要求補繳社保的事件就時有提起。企業對社保檢查應該並不意外,只是不確定何時落到自己頭上。

社保規範化大勢所趨!企業要提前佈局,合法“避稅”

繳納社保人數覆蓋不足、繳費基數低於實發工資等,是民營企業非常普遍存在的問題,如果需要全員足額計算補繳,少繳金額可能比較龐大;而社保問題牽涉到每一個員工,影響面廣,如需個人補繳(個人負擔部分),可能難度更大。對於擬資本運作企業,補繳社保可能還涉及合規性問題。因此,企業應高度重視本次檢查,並謹慎應對。

社保規範化大勢所趨

企業應提早自查

首先,以下幾種企業需要特別注意,你們將會是“高危對象”:

1、長期按照最低標準申報社保的企業

社保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每個地方不一樣。如果工資低於基數,按照最低標準繳納,如果高於基數且不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實際工資據實繳納,如果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最高上限繳納。

以前長期按最低工資標準申報申報基數的單位,你的個稅申報基數稅務局是有的,兩者一對比,差異過大,未足額繳納的部分,補繳的可能性很大。

2、勞務派遣、物業安保、建築勞務等用工多的企業

這些單位很多不會給職工辦理申報,私下籤訂放棄社保協議的比比皆是,而一些建築勞務公司還會大量做工資成本,在建築用工未實名的庇護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製作工資表,列支成本。

你的工資表信息、個人所得稅信息、社保申報信息,企業所得稅申報信息,現在都由一個部門來核查了。應繳未繳的行為更容易被曝光了。

3、拒繳社保費的企業

以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社保費的時候,你可能對其不理不睬,檢查到你少繳、應繳未繳也拿你沒辦法。現在要注意了,稅務機關是專職組織收入的政府執法機構,有獨立的徵收體系,專業徵收團隊,徵收能力強大,金稅三期工程能夠實現全國徵管數據應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徵繳效率。

只要給你核定了申報基數和期限,就按照稅種的申報嚴格給你管著,你延期申報,不申報,不僅影響你信用,更可怕的是,可能限制開票,反正管制的方法就比社保徵收多多了。

4、不規範繳納社保的企業

至於那些按照最低工資繳社保、不給試用期員工繳社保等不規範的企業,也需要審時度勢、順勢而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業風險。

2018年稅務局將用這種方法

全面清查企業社保漏洞

社保交稅務局徵收後,稅務局可以通過大數據來清查企業社保漏洞,具體如下:

1)通過稅收數據庫採集企業工資金額、人員信息。以此分析企業歷史以來社保漏洞存在的可能性。

2)企業員工在建立的勞動關係之下,發生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酬,作為計算社保的基數,毫無疑問就成為稅務局測試和比對社保真實性的一項重要數據。

3)用企業個人所得稅申報人數以及計稅基數就可以測試出繳納社保的準確性。

數字之間的關聯性如下:

社保規範化大勢所趨!企業要提前佈局,合法“避稅”

稅務預警提示:

有些企業存在企業財務將高管人員工資分解到低工資員工工資報酬中,以此減少個人所得稅。

通過大數據可以測試企業繳納社保的準確性,以及測試勞動力、個人所得稅申報的工資薪金所得與社保、年金繳費基數是否匹配。

此次企業社保漏洞大檢查主要手段,就是用實際申報計算個人所得稅的稅基測算社保計算基數。如果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工資數額大於社保計算的基數,就視為社保繳納漏洞。

企業要提前佈局,合法“避稅”

企業除了自查在社保繳納上的不規範行為外,還有沒有別的措施呢?

別說,還真有!

由於社會保險費的徵收與員工的工資水平有著密切關係,因此為了有效控制企業用工成本,建議企業可以考慮重新設計員工收入配比,合理增加員工福利待遇。如:

1)調整部分補貼支出形式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隨同員工工資一併發放的貨幣化補貼應當作為工資薪金支出,但對真實發生且憑票報銷的相關補貼等,可併入職工福利費用,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2)合理設計福利補貼

企業為職工訂製工作服和制式工作裝備、用具支出,可以作為經營管理費用稅前扣除,即使採取發放補貼形式的,也可作為福利費進行所得稅處理,而無需納入工資範疇。

3)積極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

根據有關規定,企業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可以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以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4)重視勞務費支出情形

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勞務用工,將該部分人工成本納入勞務費支出,不計入工資總額,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

當然,最最最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依法按時足額給員工繳納社保!

給會計人的8個提醒!

提醒1:關於時間安排

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下一步稅務、社保、醫保等部門將主要完成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對賬機制、完成數據交換以及聯調聯試等工作。

提醒2:關於職責劃分

徵管職責劃轉後,稅務部門負責社保費的徵收管理,但是社保政策的制定、參保擴面、待遇發放等工作仍由社保部門負責。 

提醒3:關於繳費基數

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範圍內進行核定,也就是最低不得低於平均工資的60%,否則就屬於違規。

提醒4:關於社保兩面性

稅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徵收,對於部分不合規的中小企業確實帶來了稅費負擔的增加,但是對於職工來說,是增加了社保的保障,保護了職工的權益。因此該項政策既是對在職職工未來社保權益的保障,也是對當前已退休職工待遇的保障,從而倒逼企業完善、合規經營。

提醒5:關於社保費率的降低

稅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徵收,對於合規的企業不但沒有稅負增加的影響,相反隨著社保費率進一步下降,對於依法繳費的企業來講,稅務徵收後費負會逐步合理下降。今年,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9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強調,要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提醒6:關於社保的繳納

社保的繳納不是願意不願意的問題,而是企業的必須的一項義務,雖然員工有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提醒7:關於公積金的徵收

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不在劃轉稅局徵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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