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韶關的唐先生向湖南省高警局郴州支隊舉報,自己在高速上行駛時,因沒有給一輛強行變道的小車讓道,竟被對方狂追2公里後,在高速上兩次逼停。
到底,怎麼回事呢?
在唐先生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中可以看到,唐先生駕駛一輛棕色SUV沿G4京港澳高速由南往北方向通行準備前往衡陽。他行走在超車道上,車道前方和旁邊的行車道都行駛著貨車。
這時一輛湘L牌照白色小車從右側車道打著轉向燈,想變道進入超車道行駛。
由於和前車相距較近無法避讓,唐先生鳴了喇叭示意。
但是白色小車一直強行變道,最後與超車道內的SUV發生刮擦。
隨後,白色小車追上唐先生,並搖下車窗伸手示意停車。唐先生沒有注意,繼續駕車往前行駛。
沒想到,白色小車沿路追趕2公里,從右側超車後,將SUV逼至行車道;接著壓速行駛,最終將SUV逼停在離蘇仙服務區不遠的路肩上。
這時,車上下來一男一女,指責SUV駕駛員唐先生與他們發生刮擦事故後沒有停車。雙方在高速上爭執起來,附近就是呼嘯而過的車輛,十分危險!
最後協商結果是:該名女子坐上唐先生的車,雙方進入服務區處理,避免唐先生“落跑”。
車上,女子還不停指責唐先生:“哪有這樣的!你颳了人家車,直接往前跑! 好歹跟人家說一聲吧?你這叫逃逸你知道嗎!”
唐先生只能解釋,不料女子繼續“教育”:“先別說誰的責任,刮擦了你首先得停下來!”
由於在服務區協商得並不愉快,隨後雙方報警,郴州支隊蘇仙大隊民警立即出警。通過詢問,白色小車駕駛員陳某說是因為在第一次變道時發生刮擦了才一路追車。他氣憤地對民警說:“你知道他跑了多遠嗎?我追了起碼2000米!”
唐先生在一旁賠不是:“兄弟,我真的是沒看到刮擦了,我再次跟你說一下對不起!”
陳某說:“這個都沒關係,我第一次攔他沒有停下來,這點我很生氣!本來刮擦是小事。”
交警說:“刮擦是小事,但是是你颳了人家,你還一路追他?!”
陳某:“......”
民警判定,白色小車強行變道,侵犯了唐先生的路權,這起刮擦事故唐先生並無責任。
責任判定結果出來後,白色小車駕駛員陳某並不服氣,還喊冤:“我變道,他一直沒有讓道!”
民警解釋,當時唐先生行駛在超車道上,擁有超車道的路權,不需要避讓白色小車。要變道,必須要保持足夠安全的距離,像白色小車這樣強行變道導致的刮擦,就是因為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產生的,應該由白色小車負全責。
最後,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白色小車駕駛員陳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對其在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的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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