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你覺得勞務派遣制有必要存在嗎?你怎麼看?

混世老貓


儘管勞務派遣制和業務外包制也是一種合法的用工形式,在國外職場也大量存在;儘管勞務派遣制建立的初衷也是為了解決國企用工矛盾,從解決就業問題的出發點也是好的;儘管勞務派遣制已經成為許多企業的招人用人的慣例,但是,實事求是地說,勞務派遣制沒有必要存在,希望它只是一種用工的過渡形式,早晚要被規範的合同製取代。

首先,勞務派遣根本沒有必要存在。勞務派遣制儘管在解決國企用工矛盾中發揮了作用,但它的出發點就是一個怪胎。說它不必要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它還是勞動合同制的變異品種。舉例說明:企業用人,都是合同制。勞務派遣工也是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工形式不一樣,勞務公司把人派遣到用人企業工作,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嗎?披著合同制的皮,幹著不推卸責任、減輕負擔的事。

其次,勞務派遣制是對合同制的傷害。第三方派遣,對誰有利,對誰有害,這是明擺著的。比如,企業用人,完全可以籤勞動合同。用不好,或者用完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啊。但為何搞出第三方派遣呢?根本原因,除了國企的工資總額和定員限制,還有就是降低人工成本、減少管理負擔。但是,用人單位不管,勞務公司應該管啊。但是勞務公司多是人頭公司,就是隻管人頭,把員工派遣出去就行了,沒有精力,也捨不得花錢去管理勞務工啊。比如說,勞務公司不太管員工的培訓發展,反正勞務工是給用人企業幹活。結果呢,勞務工,只是幹活,成了兩頭不管的苦人兒。

再次,還有一個根本原因,就是用人單位不想把勞務工轉為正式工。這是勞動法的一個盲點。比如,你跟企業籤勞動合同,那麼籤兩次,或者工作十年,就應該成為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工。可是,用人企業不想勞務工成為無固定期限的正式員工。就用勞務派遣制來逃避這個負擔。

當然了,以上說的都是一些企業在使用勞務派遣制過程的不講良心的做法。有些大型國企,勞務派遣制還是比較規範的。但是,這個制度的存在,無法解決勞務工的歸屬感和長期安全感,無法解決勞務工的幸福感,畢竟不是一家人,享受不到家裡的福利待遇,總有一種二等公民的感覺。既然是給企業幹活,為什麼不好好對待他們呢?


職場火鍋


很多通過勞務派遣方式上班的職工,都認為勞務派遣公司就是剋扣工資,就是販賣勞動力,都認為勞務派遣公司是吸血鬼,都在期望取消勞務派遣公司。

但是我要說,勞務派遣公司還是有必要存在,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立法,說明通過勞務派遣方式用工是合法的,再者很多企事業單位都在用勞務派遣的方式用工,說明有這個市場存在!既然是合法的用工方式又有市場需求,為啥要取消呢?

當然,很多企業跟勞務派遣公司勾結鑽法律空子,利用勞務派遣逃避相關責任,這是監管的問題,企業有違法企業,個人也有違法的個人,都一樣,不能因為個別企業違法就把所有企業取消,也不能因為個別個人違法就不讓再生娃娃,有鬧的人心惶惶的地溝油,假藥假醫院等事件,難道把所有飯館都關閉,把所有醫院藥店都關閉?肯定是不可能關閉的!

那麼很多派遣工為啥要喊著取消勞務派遣公司,按照他們的想法,勞務派遣工在企業沒有身份,沒有歸屬感,得不到升遷,工資比正式工低等,這種現象的確存在,但是請想一想,取消了勞務派遣公司,這種現象就不存在了嗎?假如真的取消了勞務派遣用工模式,該你沒身份的依然沒身份,該你沒有歸屬感的依然沒有歸屬感,不讓你升遷的依然不讓你升遷,幹活多工資少的依然如此,請記住,影響你前途和收入的並不是勞務派遣公司,而是市場的需求和你個人的能力!


海納百川158493579


我覺得就不應該存在,用人單位負擔減輕了,但是員工的前途迷茫了,過了四十或者五十歲,精力不如從前了,被無條件踢出局,最好的年華都浪費了!我畢業後簽了某央企的勞務派遣,一干就是8年,沒有社保,一直渴望能轉正,但是希望渺茫,承認自己不是最優秀的,但是肯定不是最差的,眼看著一些工作能力差,有背景的都一個個籤合同!後來轉了人事代理,有社保,但是和正式員工還是有差別!後來覺得不是長久之計,一年後果斷辭職,但感覺有點晚,耽誤的時間太久了!


思念如風不回頭


我就是做勞務派遣的,勞務派遣現在很多做的很優秀,比工人更瞭解企業,幫廣大工友在老家就可確認面試和工作細節問題,免得工人跑到工廠才發現面試不通過,浪費時間和金錢。 另外勞務派遣可幫助工人定火車票,包大巴車,有的還報路費, 這些天好多工廠都是20幾塊錢一小時跟著勞務比直接去工廠每月多拿1500-2000元錢的。勞務派遣的工人第一次工資也是按時按工廠正式工標準發放的,是由工廠打工人工資卡的,這個大家儘管放心,完了勞務會按出發承諾工價給大家補發工資,也就是每月比正式工多的那部分工資。 比如這幾天 泰州可勝都是24元一小時,成都富士康都是28元一小時,藍思科技都是25元一小時,月上班300工時拿7000多工資的。比正式工划算。

另外很關鍵一點,我們還有專職駐廠工作人員為新工人提供接車 面試體檢引導,大大提高工人的面試效率,以及後期崗位和宿舍調換等服務,甚至還能幫一些工人預付100-200生活費,是給工人外出異地打工提供了管家式的服務。大家好好想一想工廠人事部能做到這些不。

我們做勞務派遣,解決了工廠的用工荒,也給工人提供了優質的服務,更讓工人拿到了更高的工資,保險也為大家購買50萬的商業險或者按要求繳納社保。並且沒有收取工人一分錢費用。

以上個人觀點,用詞不當的地方望諒解,我們至始至終都在全心全意為工人服務,因為只有工人穩定下來工作,我們才能有回報;因為只有我們的工人都真正掙到錢了,後面才有更多的工人跟著我們。










好工作


勞務派遣是上個世紀30年代的產物,從1930年左右開始誕生,在德國發源。當時德國是為了備戰才發明展勞務派遣的,比如那些兵工廠的工人都是勞務派遣,後來美國也有樣學樣,二戰結束以後,勞務派遣就傳到了全世界,尤其是亞洲。

本來勞務派遣就是用在一些臨時性輔助性的崗位,像蘋果公司的勞務派遣,就是員工食堂,清潔工,還有一些需要短期見效的項目,以及少數重複性勞動的崗位。

可是顯然,我國的勞務派遣,它已經被濫用到一種無以復加的地步了,它的範圍已經擴大到很多的領域,尤其是一些不該有派遣工的崗位,他也採用了大量的派遣工。

我為了保證這個帖子的存在,就不舉例子了,如果非要舉一點例子,那我就說,一些具有鄭智屬性的光輝崗位,是不能用派遣工的,要麼你就給他轉正,要麼就不要用。

勞務派遣的濫用,真的會拖垮經濟。我們知道,經濟要增長,一個就是創造生產值,創造生產力,另一個就是讓人去消費,可是勞務派遣造就了大多數月薪在1000~2000的人,請問這些月薪1000~2000的人怎麼消費啊?

這些月薪1000~2000的人沒有能力消費,更沒有能力交稅,他們對經濟的貢獻是微弱的。

好,我們再來看勞務派遣養活的那一些勞務派遣公司的吸血鬼是怎麼消費的?呵呵,這些錢多得沒地方花的懶人(吸血鬼),他們去韓國消費,去日本消費,去澳門消費,就是不在內地消費。

一個小小的三線城市就有500多家派遣公司,活躍著的派遣公司可能有300家左右,幾年前的數據顯示,當時據不完全統計,國內一共有6000多萬名派遣工。這些吸血鬼吸的血已經夠多了。所以,從2019年開始,最高層開始關注老百姓的疾苦,某些企事業單位已經取消勞務派遣了,而是改為跟員工直籤!

社會已經開始變化了。

直籤以後,員工的工資平均增加了1000多元,千萬不要小看這1000多元,雖然跟正式工都沒得比,但這是一個偉大的開始。他們已經不是勞務派遣工了,可是他們被勞務派遣了5年6年,7年,10年20年,他們需要時間去恢復,恢復他們做人的本來面貌,他們需要時間去舔舐自己身上的傷口,以及心靈的創傷。

我相信,過了這段恢復期,這些行業會慢慢的變好,我相信取消勞務派遣的這一些城市,他們的經濟會變好,因為人們有能力消費了,這種消費能力也會帶動很多產業的就業。

我們要充分的肯定這些城市的偉大成就,我們要大力去宣揚這種城市的正義,這些城市的部分企事業單位敢於取消勞務派遣,老百姓就要去擁護,就要去宣揚,就要去愛戴。

相比之下,那些一時沒有取消勞務派遣的城市,我們就要花大力氣去反映訴求,去催動它,讓城市的管理層知道,發展經濟,必須要讓很多人的工資突破一個消費底線,比如三線城市到手月薪要達到3500~4500以上,這樣才能消費得起。

想要搞好經濟,把城市的大部分人的工資控制在月薪2000元是不行的,控制在1000元就更不行了。

還有一些少部分人抵制共同fuyu,抵制jingji發展,果真如此,你的格局就低了,今後的路也不是很好走,做人還是要心胸開闊,不要那麼心胸狹隘,不要那麼陰暗。


夢裡瀾濤


從法律角度講,勞務派遣是用與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新的工作崗位上,派遣時間不能超過半年。勞務派遣公司的資質也需要嚴格的審批流程。

而且勞務派遣也是要講究同工同酬的。勞動者是和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同樣享有休息休假、最低工資、社保等各項待遇。

勞務派遣作為用工形式的補充和豐富,對於經濟發展是有幫助作用的。

當然,理論和實際往往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目前,多數勞務派遣都是長期工作於某崗位,而非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的工作。甚至於有些職工在單位工作多年,單位忽然找出一家職工聽都沒聽過的派遣公司要求職工籤勞動合同,以此規避用工風險。

如果嚴格按照法律標準來判斷,這些不符合勞務派遣“三性”的用工形式都不能判斷為勞務派遣,即便勞動者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籤的合同,也應該認為該合同無效,勞動者與實際的用工單位成立勞動關係。但司法實踐中,卻並非如此。

只能說,制度是好的。

勞動者本人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單位拿給你一個東西,不要什麼也不懂就簽字,覺得沒有什麼。要知道,一旦走上法庭,你簽過的字就是最大的證據,而你所謂的我籤的合同根本就是空白的,是單位逼迫我籤的等等,只不過是你的陳述,記住“口說無憑!”

各位勞動者們,記得工作中留個心眼吧,也許考勤表的一張照片能幫你要到加班費,也許一段錄音能幫你證明那些有利於你主張的事實。誰都想老老實實上班,太太平平上掙錢。留存證據不是為了找單位麻煩,而是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夠有證據來維護。


勞動維權小百科


對於勞務派遣制度,我覺得要嘗試從多角度來看:

  1. 從員工角度來看。勞務派遣公司可以說是一個剝削的存在。正規經營的勞務派遣公司在與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將員工安置到另一家公司工作,工作的崗位大多也是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崗位,工資一般不會太高,提高收入的主要方式就是加班,社保都會正常繳納,員工的一些基本福利也會都有。要是運氣不佳遇到的是一家黑心的勞務派遣公司,在扣除了你的社保費用後,還不為你繳納社保,工資可能也會以各種名義被扣除,最後被層層盤剝。

  2. 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對於企業而言,勞務派遣公司是有存在的價值的。當下,勞動力密集型產業招工難已成為一大問題,企業生產高峰時,人事部門也很難在短時間內招到大量的勞動用工,這是就需要勞務派遣公司,因為他們能在短時間之內招錄大量的員工。並且隨著企業員工的人數增加,企業自身用工風險也會增加,把員工放在勞務派遣公司可以降低自身的用工風險,同時也能節約用人的成本。甚至自身在出現一些用工違法行為時也能將鍋扔給勞務派遣公司了。

  3. 從社會層面的角度來說。社會層面是一個很寬泛的層面,一方面勞務派遣公司的存在能解決很多人就業的問題,讓更多剛剛來到新的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員能第一時間招到工作,維護社會的穩定性。另一方面,部分勞務派遣公司急功近利,剋扣員工工資,侵吞員工社保,為了招工大肆擾亂市場秩序和居民生活環境,造成了諸多的負面效應。

綜上所述,我覺得勞務派遣公司有存在的價值,因為企業需要。但是必須要進行自身的升級改革,保護員工的基本權益,重視員工的長遠發展。

根據目前的現實情況來看的話,能做到第一點就已經很不錯了,存在太多勞務派遣公司隨意侵佔員工合法權益的情況,仗著部分務工者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淡薄肆意妄為。這更多的還是需要政府主管部門對這些勞務派遣公司的監管。同時。勞動者自身也要提高防範意識,對自己的勞動成果也做好保護,不要到最後被賣了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請叫我拉麵桑


我們公司就有勞務派遣的員工,相同的工作強度下,他們的工資低,獎金低,還隨時面臨被清退的風險,且還經常被勞務公司吃錢,在公司找誰都不好使。


感覺就像是舊時代壓榨勞工的地主,可為什麼勞務派遣這樣的用工形式在現在依舊會很多呢?


今年公司業務量劇增,人員老化,人手不夠,就引進了一批勞務派遣員工。可能是因為今年效益會很不錯,所以給予的待遇也遠超過往派遣員工的水平。老派遣員工只能拿2000到3000不等的工資,他們這批新的派遣員工能夠拿到4000+,且獎金還會給正式員工的一部分,雖然不多,一年獎金也能夠拿到一萬多兩萬了。


就苦逼的勞務派遣員工來說,這樣的待遇已經是蠻不錯的了,比公司好多後勤崗位都要拿得多。他們雖然依舊面臨著隨時被辭退的風險,但也擁有隨時離開的權利。


公司的業務因為是野外施工,且因在大西北,冬季晚上的溫度能到零下40℃,很苦逼,但是他們卻可以選擇躲開這一段時間,提前冬休,然後來年開春再籤合同。我們自己的員工就得一年幹到尾,多麼艱苦都得頂上去。


其實有些時候,正式員工也會抱怨,本來冬天就已經夠辛苦的了,勞務用工還要跑掉,這無疑增大了他們的工作量。


好吧,總而言之,勞務派遣公司本質就是輸出勞動力,以應對部分企業在忙季需要人的情況。這個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可以節約人工成本,也能夠很好的適應業務量增減的情況,比招一個正式員工要划得來。所以,就以模式而言是能夠為企業創造價值的。


但是正如題主所說,派遣制員工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可能是一個人跑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那裡的人看你是花錢僱來的,根本不把你當人看,偏偏你在那兒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很是苦逼,這也是制度的缺失造成的。


說到底,一家好的勞務派遣公司是會為手裡的員工爭取利益的,因為公司存在的根本就是這些可愛的勞務派遣工們,所以,一家能夠為員工考慮得很齊全、能夠為員工爭取權益的公司,是值得賣命的。


在外打工,誰都不容易,現在有一些黑心的勞務派遣公司,真的把人當作貨物,扔給別人,然後收錢,壓榨,什麼都不管,這樣的公司有一個查一個。


劉大聖


一項制度制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執行過程中慢慢就變了味、走了形。勞動派遣制度現在成為企業規避法律風險,減少財務支出的一個手段,執行過程中往往損害的是最基層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利益。最簡單的例子,本來這個崗位用工需要支付5000元,通過勞動派遣只需要支付4000元,工作人員拿到手可能就只有3000元,而且用工企業也可以少繳五險一金等一大筆財務支出。比如,與勞動派遣人員沒有勞動關係,解除合同不需要進行補償和賠償,避免了勞動糾紛。更加直接損害基層勞動者權益的是,原來是本企業職工,強迫解除勞動合同,改成勞動派遣,其實做的還是原來的工作,而且工作不是臨時性輔助性的,這實質是逆向派遣,是違規的,嚴重的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制度執行慢慢不適用了,要不斷進行完善、健全、修改,甚至要摒棄。


小樹律法


勞務派遣公司可以取消,這個應該有政府直接開就好比開人才市場一樣,有用人單位招收勞工行的話雙方簽好合同進用人單位上班,但工資福利要當面談好省得後面有很多麻煩事,都談清楚雙方的職責,我想沒有人會後悔的也不會罵孃的,現在為什麼那麼多人在罵勞務派遣公司問題就出在勞務公司只收人頭費,什麼事都不管不問把他們送進用人單位算完事,他們累的要死要活的無人過問好象是沒孃的孩子一樣也沒有個地方好去說理,只有啞巴吃黃連,那個時侯勞務公司正忙著在數錢💰,你說這樣不負責任的勞務公司能必要存在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