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轉彎車與直行車相撞 男子從“無責”到“有責”

近日凌晨8時許,張家港市公安局城西交警中隊接到110報警稱,楊舍鎮五星村8組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事故。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發現系王某駕駛的白色大眾轎車,從五星村村道西面的交叉路口左轉彎時,車輛右前部與馮某駕駛的灰色五菱麵包車左側車門部位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受損,無人員受傷。

根據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中有關規定: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並且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從事故現場初步勘查情況來看,白色大眾轎車在左轉彎時,沒有讓直行的麵包車通行,麵包車無責任。

然而,民警經過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麵包車駕駛人馮某竟然未辦理過機動車駕駛證,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營運汽車。由此,在這起事故中,雖然左轉彎的大眾轎車與馮某直行的麵包車相撞,看似馮某無責,然而因馮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營運汽車。

後經認定,馮某則需要承擔事故的相應責任。同時,對於馮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營運汽車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也將對其依法進行處理。

(蘇報融媒記者 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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