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长宁禁渔期来了
3月1日0时开始
至6月30日24时结束
为期4个月
在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方式
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长宁县公安局
发布《关于长宁县境内天然水域禁渔的通告》
禁渔期间,监督举报电话已公布:
0831-4622731
110
赶紧看一看☟☟
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
下面这些行为都不能做,违者重罚哦!
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
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不仅是渔民捕鱼
市民垂钓、网鱼、电鱼、毒鱼、炸鱼等
都属违法行为哦~
又是一年禁渔期
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人人有责,请互相监督!
转发扩散,告诉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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