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農村荒地,誰開荒歸誰嗎?

易開江


別說開荒,現在承包地都沒人願意種,農村有很多承包地都已經荒廢,一年四季地裡長滿雜草。農民們種地不賺錢,算一算經濟賬,種一畝去了種子化肥和農藥,到頭來連一千塊錢剩不下,十畝地掙不了一萬塊錢,出去打工用不兩個月就掙出來了。如果有點手藝的人,人家說不定一個月就不止掙一萬。所以現在哪有人願意墾荒?如果能碰見個愛惜土地的,必定是個上了年紀的老人,頂多也就在路邊或者山根下,開一點兒零星荒地,種點兒芝麻地瓜之類的農作物。






理論上說,就算是路邊或者山腳下,也是集體的土地,在那裡荒廢著可以,可如果你想開墾出來廢地利用一下,那麼就應該跟村集體打個招呼,然後才可以去開墾。不過,說實在話,那些邊邊角角荒蕪的土地,有人開墾就不錯了。既不會影響任何人個人和集體的利益,也不會影響環境。可以說這是一件珍惜土地,愛護土地,利己卻也不損人的好事。我倒是覺得這樣的舉動,村裡應該支持。當然,我這裡指的只是小範圍的開墾一點兒地邊地角的地方,農民自己種一點農作物。如果你想成片成片的開墾荒山野嶺,那是要跟村集體簽訂承包合同的。


另外還有一點兒,就是無論你在哪裡開墾或大或少的土地,都只能是用來種植農作物,不可以在荒地上搭建任何建築物。僅僅種點兒莊稼,或許沒人反對,但如果開墾了荒地是為了蓋房子或者另做他用,那一定會有人出來阻止。

不論是承包地還是荒山野嶺,土地都是國家或者集體的,法律上任何個人都沒有權利隨便使用,只不過你再不妨礙別人和集體的前提下,開墾一點荒地,自己種點莊稼,一般是沒有人去阻止你的。現在的形式是,越是農村的人,越把承包地都荒廢了,而住在城郊的一些人,可能是因為有大把空閒的時間,有的人跑到鄉下花錢租地種。也有的人,充分利用開發商丟棄的邊邊角角,自己開墾出來以後,種上了花生,地瓜或其他的莊稼。像這樣的情況,自然是誰開墾出來誰管理。


不管是在村裡開墾的荒地,還是在城郊利用開發商丟棄的邊角,土地不徵用的時候,你可以暫時先管理,一旦有一天土地要需要徵用,那麼你只能無償的奉獻出來,這一點跟承包地有著不同的區別,在開墾荒地之前需要弄明白。總之,開墾一點兒村裡暫時廢棄的荒地,只要村集體不徵用,誰開墾了就可以歸誰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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