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買一個十七歲的“媳婦”,只需要四千元

性別比例的失調、貧富懸殊的差距,帶來女性這種“商品”四野橫溢。但透過林林總總的現象,我們也看到,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包括天良喪盡的人販子,驅動這艘商品經濟的巨輪前進的動力,無疑都是金錢。

買一個十七歲的“媳婦”,只需要四千元

吳順子,大別山主峰金剛臺下一個樸實的農民。三十八歲了,因為過去成分不好,窮姑娘們沒誰願朝這火坑跳,讓後人也落個“崽子”帽子戴。這些年,他領著一幫子人鑄鍋,家底漸漸殷實了。有人上門提親,多是“二婚頭”,吳順子卻執意找個大姑娘。大姑娘有,卻嫌他年齡太大。有一個在孃家已有些風流韻事的姑娘願嫁他,開口要“定親費”、“見面禮”、“贍養費”、“接親費”等共計八千元。

媒人傳話過來,熟諳商品經濟的吳順子笑了笑,他聽人說過,從四川買一個黃花閨女三五千就足夠了,這種“破貨”還俏什麼俏。

第二年春天,他託一個人販子捎回了個“媳婦”,十七歲,嫩得像一株豆芽菜。吳順子一見便骨頭都酥了。四千塊,娶下了這麼一個美人兒。他認為,無論是錢還是人,他都贏了,賺了。

買一個十七歲的“媳婦”,只需要四千元

我們不能不承認,從“左”的桎梏下掙脫出來的吳順子,在商品經濟的大潮中,是一個弄潮兒。但他卻把自己的解放置放在另一個女子的人身自由上,把市場經營的技巧用在人口買賣的得失上,不能不說是一個讓人痛心的悲劇。


當然,悲劇不止一起。還有人從當初自己買媳婦中嚐到了甜頭,繼而走上販賣婦女的罪惡行列的。

山東聊城地區某縣青年農民劉萬松,以兩千元錢從湖北利川市人販子許豐瓊、馮春宇等人手裡買下了二十一歲的女青年譚文春。他的這樁“買賣”引起了附近幾個村男光棍的羨慕,他們紛紛登門,誇劉萬松“豔福不淺”,“買得便宜”,有人半開玩笑,請劉萬松“也幫買一個”。有幾個訂下了親的小夥子還表示:要知買一個女人這便宜,早就不去勞那個神。有一個還當即聲明把訂下的親事退掉,“折騰到媳婦娶進門,還不知要花多少錢”。

買一個十七歲的“媳婦”,只需要四千元

說者也許無意,但聽者有心。劉萬松思忖:要是也去弄幾個女人賣掉,不就可以賺一筆可觀的錢麼?別看他大字不識幾個,歪心眼也還有不少。賣誰呢?利爪下如羊羔一般顫抖的譚姑娘倒提醒了她。她家中不是還有個妹妹麼?他請人給譚文春家裡寫信,謊稱“山東這地方吃得好、穿得好”,以譚姑娘的名義,“請母親和妹妹一定來玩一趟。”

譚文春的母親和妹妹信以為真,母女倆準備一番後,興高采烈地“走女兒家”,這邊劉萬松得知動身的信息後,馬上去聯繫了兩戶買主,這樣,四千元響呱呱的人民幣,轉眼之間掉進了他的腰包。一買二賣,他賺了個譚姑娘,還落了筆零花錢。當他擁著新媳婦,有滋有味地數著那疊十元一張的人民幣時,他那顆被銅臭燻透了的心哪裡知道,千里之外的利川市巴東縣譚家中,家中僅有的一父一兄相向而泣,境況何等悲慘!

買一個十七歲的“媳婦”,只需要四千元

劉萬松不會想到,所有的人販子都不會想到。閃耀在他們眼前的,是黃燦燦、金晃晃的錢!他們不管是昧心錢、黑心錢、浸透著少女血與淚的錢,一律毫無顧忌地,貪婪地攫取。徐州市由四十三名人販子組成的犯罪團伙,在五個月的時間裡拐騙、劫持了一百零一名婦女,獲取了一十三萬六千餘元血腥錢。河北省定州市米二造等二犯販賣婦女十一人,牟利三萬多元。山東省曹縣人販子苗繼春因拐賣婦女,被判刑十五年,其弟不僅不接受教訓,反而認為賣人比種田“成本低”、“效益高”、“見效快”,變本加厲做人口生意,果然很快收入兩萬多元。最後一家四口鋃鐺入獄。山東省陽穀縣郭屯鄉九都陽村人販子郭道昌,曾明碼標價:誰替他到接頭地點接送一個婦女,一次十元,看管一個,一天三元;推銷一個一百元;替他買進婦女,則“以貌論價,利潤分成”。僅有百十戶的九都楊村,竟有二十多人為其服務,一度被稱為“拐賣人口專業村”。幾年時間,這個犯罪團伙便拐賣婦女四十四人。這些人販子把販賣婦女而獲取的不義之財大肆揮霍,過著醉生夢死的日子,他們像資本主義原始積累一樣,用“奴隸”的血淚構築他們的所謂幸福。

買一個十七歲的“媳婦”,只需要四千元

寫到這裡,我們不由又想到了莎士比亞在《雅典的泰門》一劇中關於金錢的精彩論述。是的,推動歷史前進的有時是以善的面目出現,有的是以惡的形式表現出來。金錢,誘使著這片古老封閉的土地上的子民剛剛瞭解什麼是商品經濟時,便沾惹上了血腥的罪惡。他們明瞭是買合算還是娶合算,他們懂得在“女人櫃檯”前怎樣討價還價。他們經濟學的所有知識加起來還只知道要買一個能夠充當洩慾和生育工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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