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私募基金投資不良資產真的“不良”嗎?

隨著中國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呈加速上升階段,面對不良資產的巨大市場供給,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與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由於資金、技術等原因需求有限,導致市場形成了大量的業務需求,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到不良資產處置,敏銳嗅覺的私募投資基金也來分一杯羹,不良資產投資正在成為私募基金的投資風口。

不良資產處置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資產處置的範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

可簡單概括為:不良資產處置是一個通過量變到質變,低買高賣,逆週期的過程。

即:低價收購,增值溢價,高價轉手。

國內不良資產管理行業發展趨勢

1、宏觀經濟增速放緩及供給側改革將加速不良資產釋放;

2、更多專業投資機構將湧現;

3、二級市場日漸繁榮;

4、不良資產管理公司將依賴專業能力獲利,而專業能力來源於研究定價、融資能力與宏觀經濟判斷;

5、傳統行業的不良資產加速暴露。

以下是幾種常見的運營模式:

模式一:設立併購重組基金

如表所示,AMC公司通過收購重組模式使資產形成溢價獲得收益,而具體的業務流程如下:主要收購來源為暫時出現流動性困難的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私募基金機構與AMC合作,然後通過與債權人債務人分別達成協議的方式(與債權企業收購債權同時與債務企業達成重組協議),約定還款金額、方式、時間、抵押物以及還款時間。

重組模式主要採用變更債務條款、實施債務合併等方式,同樣對於房地產、礦產等企業核心資產增值前景較好的不良資產參與運營,通過資產整合方式優化企業資產質量,利用風險重定價轉移信用風險,從而盤活不良債權價值並修復企業信用,實現資產價值發現與提升。

例如房地產行業的不良資產,在項目盡職調查期,通過對於債權項下抵押物的調查,已經可以與行業地產龍頭公司進行併購的洽談。

特別是專注在一、二線核心地區的不良資產私募投資基金,具備大量城市的優質項目,包括中心地區的寫字樓、商業用地、住宅等,這些資產由於債權和債務的關係未得到充分梳理,法律上的瑕疵較大。一旦通過市場上的專業化團隊進行處理,剝離掉瑕疵的資產,對優質資產進行梳理,便可使資產進行溢價升值。

模式二:通過債轉股的模式進行運營

私募基金與AMC合作成立不良資產投資基金,通過一級市場購買不良資產包,然後對不良資產包進行梳理,其中涉及到一些企業資質優異,運營尚處於可維持狀態,財務狀況良好,只是由於資金鍊斷裂在商業銀行變成不良貸款。

此類資產可以考慮以股抵債等方式獲得得企業不良資產,隨後通過改善企業經營模式逐步提升企業資產價值,最終通過資產置換、併購、重組和上市方式等退出,實現債轉股資產增值。通過資本運作使資產價值重估,然後通過資產證券化提高流動性,提高未來基金退出的收益。

模式三:併購轉讓運營模式

私募基金與AMC通過公開競標方式在一級市場接收不良資產包,轉讓處置的手段包括二級市場上重新出售、對不良債務進行重組、破產清算、本息清收、訴訟追償等方式,同時對有較大升值空間的項目資源債務人,基金管理人可以引入行業專業化市場團隊,給予市場化的績效提成激勵,參與企業的階段性經營,深度挖掘企業的潛在發展,提高資產價值。

此外,併購轉讓的業務模式時間週期一般在1~3年。

盈利模式:通過AMC獲取不良資產的債權清收收益、債務重組盈利以及二次買賣的利差收益等,該項模式與經濟週期具有較大相關性,當經濟週期處於上升階段時資產具有升值空間,反之經濟週期下行該業務模式的價值空間較小。

說到這裡,小嘉相信大家對於“不良”資產已經有了詳細的認識。那麼,如何把握不良資產投資的制勝之道呢?

這要求管理人團隊不僅僅要有經驗,還要有法律關係的梳理、司法制度的推動、轉讓和定價能力、債務人的談判能力、尋找潛在客戶的資源推廣能力等。力求實現業務模式上全產業鏈條上的閉環運營,將多方利益、多種渠道、多個主體進行有效資源整合,這才是制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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