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被执行人的72个月还款计划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一名被执行人,在四处凑钱主动赔偿的同时,拿出一份72个月的还款计划,让申请执行人做出了巨大让步,双方握手言和。

2015年6月,湖北鹤峰县的张某驾驶货车途径公安县境内时,不慎将路边行走的7旬老人雷某撞倒,老人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共花费医疗费35万余元,伤情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和九级伤残,三级护理依赖。此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全部责任,而张某的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和30万三者险,与需要赔偿的金额相差甚远。肇事者张某来自鹤峰山村,带着妻儿靠跑运输养活一家老小,事故发生后,货车被交警部门暂扣,面对巨额赔偿,这个家庭陷入拮据困境。

但张某并没有因此逃避责任,走上“老赖”之路,而是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并四处借钱,凑足9万元赔偿给了雷某。对于具体赔偿金额,雷某向公安县人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审理确认雷某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十项损失共计72万余元,除去张某的先期赔偿和保险公司赔付的42万元,还差21万余元,让张某倍感压力。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到张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发现张某在外务工,有一定的履行能力,遂对其多次传唤,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张某一直未曾露面,于是法院对其拘传。在随后组织的调解中,张某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自己能力有限,希望申请执行人适当让步。经过双方多次沟通,面对张某的实际情况,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了张某分72个月每月支付的还款计划。

截止2018年6月6日,公安法院执行账户已经收到张某本人或其委托他人每月月初汇来的18张对账单,无一违期。张某用他主动担责的实际行动感动了申请执行人,让他获得了被谅解、被原谅的机会,更是用随后的一张张对账单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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