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小夥,我看你條件挺好,加班沒有加班費可以嗎?”

有這麼一個段子

一位小夥子到一間公司去面試

面試官問小夥子:“我看你條件挺好的,加班沒有加班費可以嗎?”

小夥子說:“你說什麼呢老闆,我上班不要工資啊!”

面試官說:“真的嗎,你沒開玩笑吧?”

小夥子說:“是你先開玩笑的。

加班,可以說是職場最常見的現象之一了。一個公司的發展,不可能說所有的工作都在正常的時間內完成,所以,員工加班是常有的現象。只是,如果加班沒有加班費,你是否願意呢?對於加班,到底該怎麼理解,什麼情況下才屬於加班?加班費又是怎麼算的呢?這些我們都需要理清一下。

加班那些事兒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簡單的理解就是先要有公司提出加班要求,而自願加班不屬於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

那有人就會問:“公司說每天要完成自己的工作才可以下班,但是一天的時間根本就完成不了,自己就得留下來加班完成才可以走,跟公司要加班費,公司就說沒有安排自己加班,這樣公司都不應當給我加班費嗎?”

其實,像這種情況,雖然公司沒有安排員工加班,但是員工真的在一天正常的上班時間之內是根本沒辦法完成工作的,這就屬於公司變相地逼迫員工加班了。如果真的長期這樣加班,公司又沒有其他補貼,除非你真的願意留在公司裡面做下去,要不然最好的辦法就是另謀出路了。

“小夥,我看你條件挺好,加班沒有加班費可以嗎?”

有人也會問:“工作做不完,如果把工作帶回家去做,算加班嗎?”

其實這個是要看情況的。把工作帶回去做,要看是誰的安排。如果是公司要求你帶回去做的,一般是屬於加班,公司是要給加班費的,加班並沒有對工作地點有要求;但是,如果是你自己自願帶回去加班,公司又不知情的話,那就不算加班了。

朋友說:“公司平時不開會,偏要等到週六日才安排開會培訓,佔用自己的休息時間,利用休息日開會培訓算加班的嗎?”

有些公司會套路員工,雖然明確說了週六日是不用上班的,但是,公司平時不開會,在週六日卻進行員工培訓。這種情況,在法律上來說,是屬於加班,公司需要支付加班費。

還有一種情況大概是大家都很想知道的,那就是出差。如果在出差的過程中,遇到雙休日或是節假日的情況下,這是屬於加班嗎?

其實回答是肯定的。出差是為了工作,就算遇到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出差是屬於工作內容的一部分,這也是加班。

加班費可以說一直以來都是員工和公司之間矛盾不斷的話題。

25歲的張小飛去參加某公司面試的時候就被面試官問到了加班費這個問題,張小飛就加班費這個問題思考後回答道:“只要工作需要,我就會加班,這個不因是否有加班費而改變。但是,在加班過後,得到加班費是我的權利。如果公司確實有困難,沒辦法發加班費,我理解公司,暫時可以不要。但如果是公司想佔員工便宜,那就不能接受,我肯定會想辦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得不說,如果在長時間的加班狀態下卻沒有一點加班費,我想不管是對於新員工還是老員工來說,都是無法接受的事情。

加班費的計算

1.在正常上班工作後加班

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的(即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在雙休日加班

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在節假日加班

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那要是遇到公司要求每天加班,卻不給加班費,該怎麼辦?

員工追討加班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一、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單位工會投訴。

第二、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到法院提請勞動訴訟。

對於那些自己“被加班”的無奈之舉,加班卻拿不到加班費,加班的人表示:傷不起!

“小夥,我看你條件挺好,加班沒有加班費可以嗎?”

看了這篇文章,你有沒有回想起自己工作加班的那些事兒,可以在下方留言說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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