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无罪”的黄晓明打了谁的脸

明星“割韭菜”进入组队模式。

以前觉得冯小刚、赵薇还只是个案,没想到黄晓明也被卷入了“收割散户”的阵营。

越来越多的明星面孔,让我们不禁感慨,赚那么多钱,为什么还要惦记散户口袋里这点“肉”?

诡异的“操纵”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位民间“股神”高勇,集结了16个账户共20亿,炒作精华制药被查,结果发现里面竟然有黄晓明的账户。

这看上去是一个利用资金优势,控制股价的操作,但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历史,显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无罪”的黄晓明打了谁的脸

注意时间,2015年1月12日到7月22日。

我们观察股价,很容易发现,整个炒作过程和“雄安系”如出一辙,利好前买入,利好公布后一路到顶,毫不犹豫的离场。

显然,整个过程和高勇这位“操盘手”的技巧几乎没有关系,随便换个人,估计闭着眼都能赚钱。你需要做的仅仅是重组前进,重组后出。

所以,事情的定性与其说是“操纵股价”,倒不如用“内幕交易”描述来得恰当。

真实的版本很可能是高勇提前知道了精华制药要重组,然后集结资金玩了票大的。

于是问题就来了。

一则,是谁透漏了内幕消息给高勇?这才是“罪恶之源”。若不是“知情人”想把消息最大化变现,恐怕也没有后面一系列勾当。

二则,高勇在募集资金的时候,如果不提自己的“内幕优势”,“金主”真的会那么放心把20亿拿给他操作吗?

当然,定性“股价操纵”牺牲的只是一个“操盘手”,若是定性“内幕交易”就不知道得挖出什么“大人物”了!

高明的“教主”

事发之后,黄晓明工作室第一时间发布了澄清公告。

“无罪”的黄晓明打了谁的脸

这看似“义正言辞”的公告,也很快遭遇了“打脸”。

有记者找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确认,处罚决定书中的“黄某明”和“张某霞”,的确就是黄晓明及其母亲张素霞。

不过,“教主”终归是教主,即便自己的账户不小心被查到了,黄晓明依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黄晓明和张素霞仅仅是把账户给了高某,至于高某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户”主是不知道的,这叫“善意第三人”,因此没责任。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个情景。

自己的账户让别人拿去炒股,还不是小数,结果不到一个月就停牌重组了,妥妥的拿个九个涨停后,赚的盆满钵满。但自己却不认识那个人,并且会单纯的相信这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当然,重要的不是这事儿是否合理,而是法律认为这事儿挺合理的。

明星想割“韭菜”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星还“有文化”。你明明被收割了,却也挑不出毛病。

咱们的“教主”还会委屈的告诉你:“我也不知道那是坏人啊!”

到最后,我们或许会看到神奇的一幕:

重组消息的内幕提供者无从知晓,而获利者更是不用负法律责任,最后不过是前台的“操盘手”花钱了事罢了。

20亿操纵股价?太low了!

“你即便心里怀疑我在操纵,但还拿我没辙!”这或许才是“黄教主”的高明之处。

至于那些被收割的“小散”?Who care?

若没被查到,就落进自己腰包;若被查到,也不过是花钱了事,也难怪我们的市场被“玩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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