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 滄縣人民政府發佈徵地補償方案!

滄縣人民政府發佈徵地補償方案!

本月4日,滄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網站發佈了滄縣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下面為公告主要內容。

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冀政轉徵函[2018]506號批准我縣轉用、徵收集體用地3.6987公頃。現將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及批准用途:滄縣2018年度第五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批准用途為教育用地。

二、徵收土地位置: 該宗地東至前棗園村集體土地,西至進村道路,南至前棗園村集體土地,北至前棗園村集體土地。

三、被徵地村及面積:在徵收前屬前棗園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土地面積3.6987公頃(摺合55.4805畝)。

四、該宗土地按河北省徵地區片價標準87萬元/公頃進行一次性補償,補償辦法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5】28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被徵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1.貨幣安置 2.社保安置

六、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凡從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現場調查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單位:前棗園村;登記時間:9月3日至9月12日;登記地點:滄縣國土資源局;複核時間:9月12日)

七、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將被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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