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过节收礼、高息借贷 浙江落马女厅官是这样被“猎”的

撰文 | 熊颖琪

11月21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一案,这名十九大以来浙江首个落马的女厅官,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今天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衢州市级机关最年轻的副处级女干部一步一步滑向深渊的被“猎”过程。

十九大后浙江首名落马女厅官获刑

诸葛慧艳,女,汉族,1960年1月出生,浙江金华人,本科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早期曾任金华地区妇幼保健站医生、衢州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1997年,诸葛慧艳调任衢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00年起,任衢江区委副书记。她也是当时衢州6个县(市、区)唯一的女书记。2002年,诸葛慧艳调至龙游县任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3年3月,去代转正。两年后,诸葛慧艳任龙游县委书记。

2009年,诸葛慧艳升任衢州市副市长,两年后跻身市委常委,任市委宣传部部长。2017年,诸葛慧艳当选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直至今年3月被查。

政知道发现,诸葛慧艳成为十九大以来,浙江省落马的首个女性厅级干部。

过节收礼、高息借贷 浙江落马女厅官是这样被“猎”的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诸葛慧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落户、项目审批、减免处罚、职务晋升、调整、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50.2502万元。11月21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诸葛慧艳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在庭上,诸葛慧艳泪如雨下:“从前我的家人一直以我为傲,现在的我却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春节收礼遭遇人情“围猎”

自诸葛慧艳34岁成为衢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后,她不仅是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也成为不少老板和下属的“围猎”对象。

借“拜年”之机,收受礼金礼卡和贵重物品,是诸葛慧艳调和“围猎者”都能接受的人情往来。

自1997年,正式成为衢州市级机关最年轻的副处级女干部后,诸葛慧艳的每一个春节都过得十分热闹。从一开始的2000元礼金,到后来2万元的拜年红包;从收下老板感谢她办事送来的购物卡,到笑纳下属感谢她帮忙调整职务送来的金条……

办案人员透露,据不完全统计,仅1998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前后,诸葛慧艳收受他人所送各种款物价值近110万元。

不止如此,诸葛慧艳儿子留学、结婚,孙子满月,个人出国考察,都给了“围猎者”绝佳的送礼机会,而诸葛慧艳也都欣然接受。

这些明显违规的“礼尚往来”,也为诸葛慧艳“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埋下了伏笔。

亲属成借贷暴利“中间人”

政知道发现,诸葛慧艳的双开通报中提及,其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而在这一过程中,诸葛慧艳的家人成为至关重要的中间环节。

2002年,经营混凝土生意的金某某主动邀请时任衢州市衢江区委副书记的诸葛慧艳,以借款名义到其企业来“投资”,约定满3年归还本金,第4年至第10年每年按25%支付利息。诸葛慧艳欣然答应,并以其丈夫汪某某的名义“投资”50万元。

金某某的付出很快等来了“回报”。第二年,诸葛慧艳担任龙游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适逢龙游县商品混凝土项目公开招标,诸葛慧艳分别给县建设局负责人和分管副县长打了招呼,最终帮助金某某的企业顺利中标。

过节收礼、高息借贷 浙江落马女厅官是这样被“猎”的

2003年,诸葛慧艳为了在职务升迁中避嫌,撤回了“投资”,并约定不再享受分红。但她在2009年5月购置房产时,还是欣然接受了金某某拿出的87.5万“投资分红”。

2014年3月,诸葛慧艳又在明知金某某没有借款需求的情况下,主动要求以儿子的名义借款150万元给他。这一“借”,“借”到2018年11月,“借”出利息141万元。

此外,2008年,诸葛慧艳还让丈夫出面以年利率30%向衢州市某造纸企业负责人叶某某出借60万元,并在2011年以弟媳曹某某的名义追加投资。截至2018年,诸葛慧艳实际收受叶某某以支付高息的方式输送的贿赂184万元。

对于这一切,诸葛慧艳的解释是,觉得自己快退休了,提拔无望了,便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放到了思考怎样去放款谋利上,想为自己养老做准备。

帮家人揽生意做“无本万利”买卖

接受审查调查期间,诸葛慧艳曾在忏悔书中写道,作为四个兄弟姐妹中的老大,她以各种方式帮衬自家弟弟和妹妹营生。但显然,这个家里的顶梁柱,从一开始就是歪的。

1997年,诸葛慧艳把在老家做运输生意的弟弟叫到了她工作所在地衢县,并不断帮其打招呼、揽生意。其间,自己也参股投钱在弟弟的生意里,从中获益。

从1998年到2018年20年间,诸葛慧艳由丈夫汪某某出面在其弟的运输车辆上投资近90万元,获利100多万元。

2006年,弟媳曹某某和妹妹办了一家公司,汪某某又投资10万元给弟媳做水泥生意,从中获利近100万元。

2012年,诸葛慧艳利用职权帮弟弟做粉煤灰生意。没有出一分本金的她,后来收了弟弟给的近80万元利润分红。

2018年12月,浙江省委巡视组对衢州开展巡视。同时,浙江省也启动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感觉到可能要出事的诸葛慧艳向金某某提出,中止之前以儿子名义进行的投资。没想到在金某某的劝说下,她又改成以弟弟的名义继续投资:“万一真有事,也不是我和你的事,而是我和你弟弟的事。”

今年1月接到浙江省纪委监委函询通知后,诸葛慧艳仍竭力隐瞒自己违规借贷的情况,并找相关人员统一口径,转移家中赃款赃物。

7月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诸葛慧艳决定逮捕。7月底,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诸葛慧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诸葛慧艳在忏悔书中剖析自己:私欲膨胀,随着职务变高、权力增大,没有防住老板和下属的“投机”,我的“堤坝”毁于收礼的“蚁穴”。她感慨,“我终于认识到人生最重要的不是金钱、地位、权力、物质,而是自由、平安和健康。”只是这样的认识对她而言已然太晚。

资料|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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