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康巴什区纪委监委建立“三结合”接访联动处置机制 增强信访工作实效


康巴什区纪委监委建立“三结合”接访联动处置机制  增强信访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信访举报工作网络,康巴什区纪委监委与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共同建立信访事项沟通与协作工作联动机制,更好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使各类信访事项的办理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交(转)办,重复受理、办理。

受理和疏导相结合。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经精准分析研判后,将受理告知来访(电)群众;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区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通过疏导和教育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信访举报事项,及时移送至有关单位处理,实现信访资源共享互通。

处置和效率相结合。联动单位在收到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各类事项时,要明确告知上访人员到有权处理的机关反映,当事人明确拒绝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的,首接责任单位要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进行登记造册,移送相关联动部门按程序办理,办理情况和结果要在每月的联动会议进行通报。进而实现反应快速,应对稳妥,处置果断,确保协调、化解、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提高信访举报办理效率。

责任和职责相结合。 区信访局对本级受理的各类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定期就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时限、文书等内容开展实地督查、电话督查、发函督查,多次督查无果的,由区信访局提请区委纪委约谈主要负责人。信访事项问题线索移送和移交工作实行责任制,受理问题线索的机关要就线索处理与移送机关充分沟通。首接责任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移送问题线索,受理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反馈办理结果,延误案件查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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