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早報擴散」有獎舉報!在濮陽發現環境汙染問題,請不要旁觀

「早報擴散」有獎舉報!在濮陽發現環境汙染問題,請不要旁觀

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持續改善我市環境質量,廣大市民在市城區範圍內可對以下環境汙染違法行為進行有獎舉報。

一、舉報範圍

揚塵、燃煤、機動車、企業非法排放廢棄物、揮發性有機物、焚燒秸稈、焚燒垃圾、燃放煙花爆竹、餐飲服務業油煙、露天燒烤、黑臭水體及河道排汙口等造成的環境汙染。

二、舉報途徑

1. 電話舉報:12369

2. 來信來訪舉報:濮陽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濮陽市開州路市政府9號院(老檢察院)7樓710房間,郵編:457000

3. 濮陽市生態環境局網站:http://www.pyshbj.gov

.cn或“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

三、獎勵金額

(一)舉報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聯合執法組查實,給予舉報人500元獎勵。

1. 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汙染,被舉報車輛經監測,超出國家排放標準、下達限期改正書的;

2. 違法使用散煤的;

3. 施工工地汙染(含拆遷工地),未按要求落實“六個百分之百”;

4. 垃圾、秸稈、樹葉焚燒及餐飲服務業油煙汙染(經檢測不達標的)及露天燒烤等其他產生煙塵嚴重汙染環境的;

5. 燃放煙花爆竹的;

6. 加油站、儲油站、油罐車等未安裝或未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

7. 露天噴漆汙染環境的;

8. 工業企業的煤場、料場、堆場未採取密閉、苫蓋、噴淋等有效防塵措施的;

9. 加油站、汽修店、餐飲店、建築塗料粉刷、傢俱製造、汽車製造、包裝印刷、溶劑塗料生產、石墨碳素等行業,未按規定安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不能達標排放、未經驗收等違法行為;

10. “黑車”(未在市城管局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手續的車輛)非法清運建築垃圾;

11. 黑臭水體汙染。市城區範圍內的黑臭水體汙染(河流、坑塘、溝渠以及較大面積的地面汙水積存等水體,通過城市黑臭水體定義判定、調查問卷判定、分級標準與測定方法判定等手段認定);

12. 排汙口。市城區範圍內尚未發現的、違法排放汙水的排汙口;

13. 其他違反濮陽市環境汙染防治工作規定的汙染行為。

(二)舉報有下列違法行為的,經聯合執法組查實,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

1. 涉重金屬生產、加工、使用的企業,違法排放廢水、廢氣、廢渣的;

2. 違法排放、傾倒、處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汙染物的;

3. 排汙單位向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違法排放汙染物的;

4. 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散亂汙”,未依法取締到位的,有生產行為的;

5. 排汙企業不正常使用汙染物處理設施,或擅自拆除、閒置汙染物處理設施的;

6. 工業企業超標排放汙染物,未經批准或擅自恢復生產的;

7. 違法流動銷售桶裝汽油的車輛;

8. 違法加工及銷售散煤的。

(三)舉報下列違法行為的,經聯合執法組查實,給予舉報人5000元獎勵。

1. 排汙單位拒不執行空氣重汙染應急管控規定的;

2. 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的;

3. 黑加油站點(沒有取得合法手續);

4. 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違法排放汙染物的。

(四)舉報重大環境違規違法線索的,經聯合執法組查實查實,根據查處案件罰款的額度按照10%的比例進行獎勵。

四、獎金申領

1. 舉報人應在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攜帶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前往指定部門領取獎金,或向攻堅辦提供有效身份證證明覆印件和銀行賬號;

2. 舉報人獲得獎金包含個人所得稅的,舉報人應依法向稅務部門進行申報和繳納;

3. 無法聯繫到舉報人或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相關要求

(一)舉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 舉報人非濮陽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成員單位系統幹部職工;

2. 舉報人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未在新聞媒體上公佈;

3. 舉報人通過正常途徑進行舉報,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信訪秩序及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

4. 舉報人反映的情況真實客觀,沒有捏造、歪曲事實和誣告陷害他人的行為,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有協助查明環境違法行為的義務;

5. 故意捏造、誣陷或製造事端、惡意舉報、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舉報人應向受理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1. 環境違法行為的主體、發生時間、具體位置和內容;

2. 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相關材料,如照片和錄像等;

3. 舉報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號碼及聯繫方式。

(三)舉報獎勵遵循的原則:

1. 對舉報同一違法行為,不得重複獎勵,只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舉報時間順序以受理舉報登記的時間為準;

2. 聯名舉報的,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分配;

3. 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被查處且已結案,排汙單位再次涉嫌違法排汙的,可以繼續舉報,經查證確屬違法行為的,可再次獲得獎勵;

4. 任何單位或個人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取消其獎勵資格;已經獎勵的,收回獎金並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