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一个销售打电话给客户致其在高速上因车祸身亡,家属要求该销售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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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非常合理,比卫平布莱恩特还特么合理呢。

这个必须销售的全责啊,如果销售不打电话,那么客户就不可能接你的电话,接了你的电话就会分心,就无法集中注意力开车,注意力不集中最终导致车祸身亡,家属的要求简直不能再合理了,建议这个销售给家属赔偿250万元,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另外,我再给家属提供几个赔偿意见,可以多找几家,多争取一点赔偿金。

一、起诉所驾驶的车辆为什么没有免提功能。如果有车载电话功能,销售来了电话之后可以一键接听,不必把电话拿在手里放在耳边,可以一边安心开车一边接电话,开车业务两不误。所以我认为该车的生产商应该负一部分责任。

二、销售人员所在单位应该负责。如果没有销售公司的业绩要求,那么销售自然不会和死者取得联系,更不会进行电话沟通了,正是因为销售人员所在公司对业绩的要求,间接造成了此次事故。

三、手机生产商功能缺失。手机为什么没有感知驾驶功能,如果死者使用的手机在发现处于驾驶状态时,自动进行拒接,或者马上进入静音状态不提示,那么死者也就不会打电话了,所以我认为手机生产商应该负更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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