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 漢字維新論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漢字自遠古至今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但也不是胡亂變化的。­

對於最近公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的爭論可謂甚囂塵上。有鑑於此,我必須出來說一說我的意見。­

第一,簡化字已是大勢所趨。自上世紀40年代以來,日本,韓國,大陸,臺灣全都進行了漢字整理和規範。其中,日本,韓國,大陸都公佈了各自的簡化方案。另外,眾多論者認為的繁體字最後陣地——臺灣,雖然沒有實行簡化,也公佈了所謂《標準行書範本》。這個《標準行書範本》共收字4010個,其中簡體字約有700多個。這700多個簡體字,與大陸簡化字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共有563個,還有近似的簡體字131個,兩者合計有694個。也就是說,臺灣的印刷用字是繁體字,而手寫必須按《標準行書範本》,也就是說現在臺灣人也在用簡化字。請諸位說什麼恢復正體字的人,請不要再拿臺灣說事!­

漢字維新論

第二,現行的簡化方案必須修正。­

(1)《通用規範漢字表》最大的缺陷就是沒有把常用字和姓名地名用字區分開來。眾所周知,常用字和姓名地名用字有其各自的應用範圍。雖然姓名地名用字也需要規範,但決不能和常用字放到一起來規範,因為這樣會導致漢字數量急劇增加,導致漢字數量的爆炸!姓名地名用字有其深厚的文化、歷史背景,應該單獨予以規範。可以單獨制定一份漢字表,規定其中的漢字專門用於姓名地名等專有名詞,不屬於常用字。並且,我以為姓名地名用字,因為使用範圍不大,完全可以全面恢復繁體字以防止姓名地名的混亂。但願閆(閻),付(傅),肖(蕭),種(種),鍾(鍾)等字的混亂不要再發生了。­

(2)要使繁體字和簡化字一一對應,防止出現一對多,多對一的簡化方案。原來的《簡化字總表》就有許多一對多,多對一的簡化方案,引起了混亂,希望有識者知之。­

(3)《通用規範漢字表》未收入的49字是否還予以簡化,到底是恢復繁體字,還是保持簡化?請給個說法!­

(4)《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幾個字字形的改變實際上是合理的回覆。大家不要憑自己的判斷就說整容不好。王立群不是漢字專家,他的話只是意見,畢竟在這種專業領域,我們還是要聽漢字專家的。­

(5)恢復“専”字,因為簡化字“專”字增加了一種筆畫(豎折彎),因為一個字而增加一種筆畫,很是可笑!­

(6)《通用規範漢字表》中的繁簡對照表有問題。例如,“朱”的繁體字和簡化字實際上是一樣的。但表中卻說“朱”的繁體字是 “硃”。類似的例子還很多。­

(7)應當只簡化常用字。如“朮”字就不該簡化!­

第三,規範後的漢字必須易於識別。杜絕類似撥拔,壓與莊,廣與廠,風與鳳,瀘滬,遠運,從叢,匯江,侖倉,厲歷,義乂,歸舊,外處,頭興,設沒。。。。。。等等情況的出現。­

第四,漢字規範必須要有世界眼光。對漢字進行規範。個別字應儘量同日本、韓國的簡化方案一致,切忌標新立異,閉門造車,妄自尊大。另外,在未來我們還要統一漢字的印刷字形,手寫字形,做到真正的書同文。只有漢字標準統一了,才更有利於漢字的全球化、世界化。­

最後的展望,漢字要不要拼音化?­也許大家都不知道,漢語現在在歷史上曾經有阿拉伯字母的“小經”,斯拉夫(基里爾)字母的東干文,繁體漢字,簡化漢字等多種文字。就是拉丁字母的拼音方案,也有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國語拼音字母第二式(譯音符號)、通用拼音、漢語拼音多種。

以我多年的研究,我認為漢字應該拼音化,只有拼音化了,漢字才能走向更為廣闊的未來。請注意,我所說的“拼音化”並不是以前的“拼音化”,而是一種借鑑了日語假名、韓語訓民正音(諺文)的新的“拼音化”。也就是說,我認為我們應當研製一種模仿發音器官形態的字母(就像訓民正音,但應當充分利用當代最先進語音學成果,創造出更科學的字母),並用這種字母把漢語拼寫成和漢字類似的新文字(這種新文字可以附加意符、部首,不能用於姓名)。這種文字以左右、上下等結構變化表示四聲,在不廢除漢字的情況下與漢字夾用、混用。就是這種新文字創造出來,也不應當廢除漢字,這種新文字只作為漢字的一種輔助文字,像假名一樣。只有這種文字出現以後,漢字的弊端才能被克服,漢字的數量才能被控制,才能最終實現漢字的標準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