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帕慕克為什麼會被告上法庭?

帕慕克為什麼會被告上法庭?

近日各大媒體都通報了這則消息,諾獎得主土耳其作家奧爾罕·帕慕克被伊斯坦布爾民事法院裁定有罪,他必須為自己關於亞美尼亞人和庫爾德人在土耳其遭到屠殺的言論,向六名原告每人賠付1000土耳其新里拉(約合人民幣4217元)。關於此事的淵源,新近出版的帕慕克新作《別樣的色彩》一書中有過介紹,2005年2月,帕慕克在瑞士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談到有一百萬亞美尼亞人和三萬庫爾德人在土耳其慘遭殺戮,“可除我之外,無人膽敢談論此事”。此言論一出,輿論譁然,土耳其極端民族主義者援引新頒佈的刑法,以“侮辱土耳其國格罪”將帕慕克告上法庭,據說按照此律法,被告最高可被控入獄三年。

在後來給《紐約客》撰寫的《受審》一文中,帕慕克寫到:“我生活的國家,總是很尊重高官、聖人和警察,但是卻拒絕尊重作家,除非這些作家打官司或坐牢多年。”此事件剛出,有朋友開玩笑說他應該對此感到榮耀,因為他終於可以成為一個“真正的土耳其作家”。但他生於斯的城市伊斯坦布爾,他長於斯的國家土耳其似乎並不樂意承認他是一位土耳其作家,尤其面對那些狂熱的民族主義者,他一度不得不僱傭保鏢隨身出行。2006年10月,隨著帕慕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本國內的民族主義的情緒再次被點燃,許多人開始質疑諾獎委員會,認為頒獎給帕慕克不是因為他的文學價值,而是他發表了貶低自己國家的言論,揭露土耳其歷史中的傷疤,取悅於西方的緣故。頗有諷刺意味的是,帕慕克提名諾獎的主要作品就是那本描述和謳歌自己成長的城市的《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回憶》,而如今他卻不得不面臨一種被自己熱愛的城市和人民告上法庭的窘況。

帕慕克為什麼會被告上法庭?

因言獲罪的作家自古依然,帕慕克不是第一位,也不會是最後一位。與他有著極為相似命運的還有他在《別樣的色彩》一書中提到的印度裔小說家薩曼·拉什迪。早在1988年,拉什迪出版了《撒旦詩篇》一書,因為其中涉及到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激怒了伊斯蘭世界。1989年2月14日,伊朗前精神領袖霍梅尼宣佈拉什迪的小說中有褻瀆伊斯蘭教先知和《古蘭經》的內容,號召穆斯林在全世界追殺拉什迪。拉什迪的這部作品在其他國家出版時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恐怖威脅,甚至有譯者遭到暗殺。拉什迪也不得不過著由警方保護的地下生活,直到1998年伊朗總統口頭承諾不再用恐怖行動威脅拉什迪的生命安全。帕慕克在分析此次事件時說,一個小說家的政治觀與他所屬的社會、黨派和集團毫無關係,“一個小說家的政治觀,來自他的想象,來自於他把自己想象成他人的能力。這種能力,使他可以探討以前無人注意到人類真相。這使他成為那些無法表達自身利益、憤怒沒人理解、聲音被壓制者的代言人”。同理,身為一個土耳其小說家,如果他不能描繪出庫爾德人或者其他少數族裔的形象,如果他忽視了該國未被言說的歷史中的黑暗內容,他就不是一個稱職盡責的小說家。帕慕克在《別樣的色彩》中用了很多文字詮釋和追問小說家為什麼寫作的問題。對很多作家而言,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是明顯,為自己的國家,為自己的民族,為自己的人民。但是這樣的答案是否意味著對自己的國家和民族無條件地溺愛,對它歷史中的陰暗面視而不見?有該如何判定一個小說家的責任?

帕慕克為什麼會被告上法庭?

發生在帕慕克身上的事件使他重新反思作家為誰寫作的終極問題。但是他給出的答案多少有些撲朔迷離:作家為他們理想的讀者,為他們親愛的人,為他們自己寫作,或者說他們甚至不為任何人寫作。這樣的回答與其說是答案,倒不如說是通過一連串語詞的流動故意迴避了單一的真理性陳述。換句話說,作家可以為任何人寫作,你不能用一種政治和意識形態的陳述約束作家的創作。作家的立場不一定非要是政治性的選擇,他所能唯一憑藉的只有自己的想象力,出於自我良知的判斷。就像村上春樹的那句名言,作家如果非要在一堵牆和一個雞蛋之間選擇,他只能選擇站在雞蛋一邊。一個小說家,如果為民族主義的傲慢情緒所左右,喪失了自己清醒的判斷,那才是最為悲哀的事情。

帕慕克案的判決生效後,有人很幽默地說:可惜他沒有坐牢,又失去了一次成為真正土耳其作家的機會。一個作出這樣判決的國家應該以此為恥,但是同樣還有很多國家以此為榮耀。

別樣的色彩:關於生活、藝術、書籍與城市,【土耳其】奧爾罕·帕慕克著,宗笑飛 林邊水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3月第一版,定價:36.00元

帕慕克解讀自己的作品:

“在中國《我的名字叫紅》最受歡迎,而在美國是《雪》,在西班牙是《伊斯坦布爾》。我的理解是,美國人喜歡《雪》,是因為他們希望通過這部小說了解伊斯蘭文化和傳統。而德國等歐洲國家喜歡《雪》,是因為他們憂慮是否接受土耳其加入歐盟。相對而言,非西方國家大多喜歡《我的名字叫紅》,我的理解是現代化就意味著告別往昔嗎?這些痛苦的問題在《我的名字叫紅》中以特別的方式回答了,我的書就在於處理這種困境。這些悲劇根源在於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

帕慕克與中國:

帕慕克是一個不折不扣“中國迷”。“我對中國文化很感興趣。上世紀40年代,我就閱讀了土耳其文有關孔子的文章。上世紀60年代,我讀到了魯迅的《吶喊》。上世紀80年代初,我去了美國,在那我讀到了英文版的《紅樓夢》。”

帕慕克為什麼會被告上法庭?

帕慕克與伊斯坦布爾的圖片(見附件,文字按順序排列):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我便相信我的世界存在一些我看不見的東西:在伊斯坦布爾街頭的某個地方,在一棟跟我們家相似的房子裡……” ——文字選擇《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記憶》

“六至十歲之間,我跟哥哥沒完沒了地打架,隨著時間的推移,他揍得我越來越兇。” ——文字選擇《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記憶》

“這個昏暗世界的吸引力讓我一向喜歡伊斯坦布爾的冬季甚於夏” ——文字選擇《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記憶》

我們可將此種混亂、朦朧的狀態稱為憂傷,或者叫它的土耳其名稱“呼喚(huzun),這是某種集體而非個人的憂傷。” ——文字選擇《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記憶》

“我畫海水通過市中心、以天際線為背景的波斯普魯斯風光。” ——文字選擇《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記憶》

“若想體驗伊斯坦布爾的后街,若想欣賞使廢墟具有偶然之美的常春藤和書目,首先你在它們面前,必須成為‘陌生人’” ——文字選擇《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記憶》

伊斯坦布爾所承載的‘呼愁’不是‘有治癒之法的疾病’,也不是‘我們得從中解脫的自來之苦’,而是自願承載的‘呼愁’。” ——文字選擇《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記憶》

“自18世紀中葉和整個19世紀以來,踏上伊斯坦布爾的大部分西方觀察者偏好的主題包括:後宮、奴隸市場、街頭的乞丐、背上扛的東西大得令人難以想像的搬夫……” ——文字選擇《伊斯坦布爾:一座城市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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