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

6月19日上午,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深入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专题研讨活动。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

政治部首先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节选和《梁家河》节选,随后,会议组织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要求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冯新柱案教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加强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最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恩林指出领导干部要坚决同冯新柱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深入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坚定信念,不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不越轨、不逾矩。一要敬畏组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二要严守法纪,功夫在平时,细微之处见境界;三要忠诚履职,牢记“严”字当头;四要担当作为,既要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还要干成事、不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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