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

5月14日,岐山县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恩林主持,全体中心成员和党员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集体学习。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

政治部首先组织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印发了《18个要点读懂习近平眼中的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等资料;接着,又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5月3日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从15个方面全面深刻总结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

在随后的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常学常新,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科学回答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深入学、持久学、刻苦学、,融入血脉、铸入灵魂,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恩林在总后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有三个体会。人的素质能力、精神状态和人纪律作风是首要的;发展理念、思路目标、路径举措是基础;立足职能实干、苦干、创新干是关键。在工作中要自觉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理念自信,强化认识统一;二是坚持发展自信,强化狠抓落实;三是坚持团队自信,强化素能提升。总之,就是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为的举措,推动岐山检察事业不断跃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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