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实招”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实招”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实招”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实招”

5月23日,岐山县检察院正式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这是该院积极应对检察职能调整和变化,进一步构建起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的新举措。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实招”

岐山是工业主导型县域经济模式,截至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占到了全县工业企业总数的74.5%,如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效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是该院今年以来积极思考的新课题。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该院结合实际,印发了该《意见》。《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所有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理念,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突出“四个重点”,即在打击犯罪中强化服务,在诉讼监督中强化保护、在执行方式上减少影响,在司法服务上规范现行。此外,积极搭建“四个平台”,即交流沟通、法律服务、舆论宣传、风险防控平台,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实招”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恩林表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非公企业发展既面临新环境新机遇,又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检察机关精准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该院将在充分听取非公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细化和全面落实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举措,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文字:白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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