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以市纪检监察暨巡察干部大会精神为动力 强化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4月24日,宝鸡市委巡察组和宝鸡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大会、宝鸡市纪检监察暨巡察干部大会召开后,岐山县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对照“十问”,自警自励,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当前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大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4月25日上午,岐山县纪委监委召开系统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宝鸡市委宝鸡市纪委会议精神。岐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涛要求,全系统干部要立足新起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珍惜岗位平台、把工作当事业,增强斗争精神、勇于担当尽责,提高工作质效、争创一流业绩,抬高工作标杆、加快追赶超越,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更深层次迈进。要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立德正身、修心笃行,以自身建设立信立威,全力守护邪不压正的朗朗乾坤。要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保持纪法敬畏,坚持刀刃向内、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增强大局意识、理性对待进退留转,做好暖心工程、真情关心爱护干部,凝聚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对照“十问”,开展自警自励专题教育。岐山县纪委决定,从即日起在系统全体干部中开展为期一月的以案促改,“十问”自警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开展讨论交流,自查自纠,警示参观活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对照王琦书记讲话提出的“十个有没有”,分三步进行自我剖析,找准自身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弘扬社会正气,重树标杆榜样,自警自励,以革命精神和革新勇气,来一次彻底地清除和治疗,以更优良的作风状态履职尽责。

三是明确任务,加快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增强自信,认真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县委巡察机构设置等各项改革工作。一是落实县级机构改革任务。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三定”方案,对领导职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进行细化。同时,对派驻机构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二是形成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形成《岐山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纪委共设9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覆盖监督48个县级部门。改革后,派驻机构编制27名,由县纪委监委统筹调剂使用,实行专项管理。拟成立4个专职巡察组,进一步完善县委巡察机构。三是积极筹备。目前,派驻机构及巡察组人员方案已初步形成,正在商组织部门确定。与此同时,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办公场所安置、成立大会召开等前期事宜正在准备。

四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执纪审查工作。以“五项重点工作”为重点,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及执纪审查工作力度。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执纪审查。认真排查梳理2018年四季度以来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分门别类加快处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和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对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和省委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不推不拖,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力度,集中办理扶贫领域,扫黑除恶领域问题线索,确保五月底前,“五项重点工作”执纪审查工作清零。

五是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坚持把贯彻落实学习会议精神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一是切实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作出的处分决定执行进行大起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做到全覆盖、无盲区,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二是开展胡传祥、何宏年案警示教育。继续推进胡传祥案警示教育工作,深刻汲取何宏年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适时启动何宏年案警示教育工作。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为鉴,“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自查自纠,根除遗毒,惩治贪腐,强化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凝聚民心,共谋发展。三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全县各镇、各部门贯彻省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规定情况及节假日值班、公车使用及公务接待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推进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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