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 【法律援助】江陰一摩托車與三輪車相撞,傷者十級傷殘!

【法律援助】江陰一摩托車與三輪車相撞,傷者十級傷殘!

【法律援助】江陰一摩托車與三輪車相撞,傷者十級傷殘!

【案情回顧】章某醉酒後駕駛無牌摩托車(後乘坐人花某)沿江陰市青璜路由東向西與由西向東駕駛三輪車的趙某相撞,造成章某、花某跌地受傷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事故認定:章某負主要責任、趙某負次要責任、花某不負此事故責任。事故發生後,花某多次住院治療,由此產生了多項損失。按照法律規定,趙某應該賠償,但趙某聲稱沒有收到道路事故認定書,並認為自己無責任。花某多次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調解員也多次與趙某聯繫,組織雙方調解,但趙某態度惡劣,始終不出面,也拒絕賠付。

【法律援助】江阴一摩托车与三轮车相撞,伤者十级伤残!

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花某康復後,來到江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因其配偶已去世多年,此次交通事故受傷後失業,失去了經濟來源。法援中心立即審核批准了花某的申請,考慮到花某腿腳不便,為其指派當地的青陽法律服務所辦理此案。

承辦人員接到此案後立即啟動援助程序。

在徵得受援人同意後,決定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起訴趙某。

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後,承辦人為花某收集固定相關證據,併為花某申請傷殘鑑定。鑑定機構鑑定為:十級傷殘,並有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三期文本鑑定。

承辦人為花某變更了訴訟請求,要求趙某按30%責任比例,賠償49175.24元。

庭審中,趙某未提出證據證明花某主張的損失與事故受傷無因果關係。

【法律援助】江阴一摩托车与三轮车相撞,伤者十级伤残!

最終,江陰市人民法院認定趙某某承擔25%的賠償責任,判決趙某賠償各項損失人民幣37476.86元。趙某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未上訴。

小司點評

承辦人盡最大努力幫助弱勢群體

增強受援人對受援案件的滿意度

切實為貧困群眾、弱勢群體

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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