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多次拒签补偿协议,会有哪些后果?被当成钉子户也没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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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您所提的问题,首先要弄清几个事,一是,您所说被拆迁房屋所占用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二是,拆迁的性质,是开发企业为了经营进行的商业拆迁,还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三是,被拆人多次拒绝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原因是什么。是对拆迁决定不服,还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结果有意见,还是不同意安置补偿方案。被拆迁人或拆迁人为何不依法申请有关单位或机关解决。四是,何谓"钉子户"?判断"钉子户"的标准是什么?是否只要被拆人不搬走就是"钉子户"。

现在就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进行讨论。政府依据《国有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可征收范围,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如果被征收人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房屋被征收人对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无异议,而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此时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评估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政府依据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数规定看,房屋被征收人因对征收决定不服,或者对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 或者对补偿决定不服,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或者房屋被征收人虽然对征收决定、房屋价值评估结果、补偿决定均无异议,而且也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但因政府补偿资金不到位,未能先补偿给被征收人的。此时,被征收人不搬迁,不能视为"钉子户",房屋被征收人也无法律风险。但是,如果对征收决定或者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或者对补偿决定有异议,但在法定期限内不依法寻求救济,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其诉求未获得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法院支持,仍然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者虽然签了,政府也给了或提存了补偿款,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不仅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钉子户",而且还会有被强制征收的问题。

如果是商业拆迁,就另当别论了。因为其属于民事之间的市场交易,遵循的是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之间达不成协议,被拆迁人就可以不搬迁,也够不成真正意义上的"钉子户",最多只能是同意拆迁人认为的"钉子户"。就是成为这样的所谓"钉子户",被拆人最多会受到一些舆论"谴责",但也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的。


建设法规


笔者曾从事拆迁工作,就用收集到的几个案例来说说相关情况吧

案例1:拆不脱就躲过,家庭内部闹得不可开交、十分后悔。

这是笔者当地修建高速公路拆迁中的一个十分典型的案例,一农户的房屋一角在拆迁红线内,原则上该户就会全部纳入拆迁。但家庭内部意见不统一,父子二人认定大家都是一样的政策可以签协议了;而婆媳二人总想额外得到补偿,坚决不同意签协议。这样僵持了几个月,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就对公路线型适当进行了调整,刚好就对该农户房屋全部躲过,只花了很少的钱在公路靠农房一侧加装了隔音板,后来农户主动想拆迁也搁置了,于是一家大小你指责我、我指责你,家庭不清静了很久,全家十分后悔。现在,这一拒签拆迁协议的农户已成为了拆迁中一个反面案例。

案例2:水过三秋,拆迁户主动想拆也不拆了。

笔者所居住的城区有一个小区大门一侧有一道十分奇特的“景观”,一眼看去都是破旧的农房,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究其原因,就是群众对拆迁的期望值过高,总想一夜暴富,谈了很多次都无法达成拆迁协议,后来遇到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拆迁户主动降低补偿标准,老板也不拆了。

案例3:实施强拆,拆一户动摇了N户。

各地都有强拆的案例,笔者所居住的城区去年就实施了几起强拆,于是很快就找开了工作局面,学校迁建、骨干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所用的土地都得到了较好落实。

最后,友情提示:古人早就说过“过犹不及”,而且想通过拆迁而一夜暴富的时代早已过去,调低期望值、在规定的时间签订拆迁协议是较好的选择,最好莫当“出头鸟”。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地域性正在逐步扩大,新城建设旧城改造是整个城镇化建设的主要课题。

然而在征地拆迁赔偿数额的问题上,行政机关、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却很难以达成一致,导致拆迁户不愿意搬迁,成为了所谓的”钉子户”。

所有未经合法强拆手续而实施的强拆行为,都属于违法强拆。在没有签拆迁补偿协议前,对于对方会不会违法强拆我们无法预测,但是在生活中这种情况却频频发生。

相信不少拆迁户都有这样的疑问:“我的拆迁补偿太低了,我非常不满意,不签拆迁补偿协议,我的房子会被强拆吗?强拆不是废止了吗?”

根据《宪法》、《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均规定,房屋被征收的,应当给予房屋所有权人补偿。

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补偿低于该时间点类似房屋市价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但是,有时候拒绝签署协议,当钉子户硬抗也难以提高补偿,甚至无法阻挡强拆。

不签拆迁补偿协议,也不是万事大吉。因为在实践中,不签拆迁补偿协议被强拆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其中包括违法强拆还有合法强拆。

那什么是合法强拆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又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当征收人觉得给的补偿太低时,不要一味硬抗,要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在自身维权困难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如果不幸遭遇到违法强拆该怎么办?法议网建议:

1、保护自己:重中之重是保护自身安全。人身安全大于天,每一位被征迁人都应将其放到第一位。遮风挡雨,房屋是很重要,但是一切衣食住行的基础仍是生命。

2、积极取证:电话报警,录音录像。遭遇强拆报警并录音虽是老生常谈,但还是要重点强调的,因为这是之后维权的关键环节。对强拆现场拍照录像需抓住五个重点要素:地点、时间、人物、车辆、现场情况。

3、果断维权:申请财产赔偿,启动后续的法律程序。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遇到拆迁方不合法行为,被拆迁人当然可以不迁离自己的房屋,做个合法的“钉子户”。但是如果拆迁行为合法,则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自己的要求。要避免拆迁过程中强拆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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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素飞征地拆迁律师


不服征收补偿决定,漫天要价,防碍征收工作进行。会被判决司法强拆的。正确的方法是放弃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住宅产权70年自动续期,相信无人能计算产权的价格。可是我们不能不知道房产证,土地证登记的面积吧。拆迁征收就是要保证这两个证登记的面积越拆越大,越拆越好。否则就是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国务院的产权保护法律。请每个公民依法执行。多次不配合征收工作,要有合理的诉求!






美丽巴彦淖尔建设路95


长沙市湘春路口与湘江中路交汇处那户,好多年了。听说,打官司政府都输了几次,怎么办?


朱总司令87340719


谁愿意当钉子户!平民百姓辛苦一辈子,难得有立锥,安居乐业!那些待天收的人为了个人利益,不管平民百姓死活,以政府名义強行逼迁,才有钉子户!

希望真正的政府理解平民百姓的艰辛!给中国一个祥和的社会景气!


用户8467348508610


你本人认为的补偿不合理,那就不拆吧,但是内心不要慌急,坚持坚持坚持,总有一天你会有合理的补偿的,在待拆过程中,全家一条心,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用户993547235340


钉子户也难做啊谁愿意做钉子户呀。


遥远


别不懂装懂乱提问题你这问题提的太片面严重有问题,是啥原因造成的拒签得说清楚,各拒签位户的情况不会是一种原因很多,纯粹回不接受补偿安置政策可以走司法渠道,,大部分拒签的住户都是因为捉出了补偿政策以外的条件达不到要求才拒签的,这种情况最后通过司法程序可以采取司法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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