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黨紀處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美術設計 王嬋 文字整理 段相宇校對:董柏傑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內蒙古日報 的文章 關鍵字: 應當 相宇 董柏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