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旬陽檢察院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優秀案件”

(通訊員:魯紅波 李孟 )日前,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下發《關於2019年全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優秀案件評選結果的通報》,我院第三檢察部上報的王某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尋釁滋事案)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優秀案件”。


旬陽檢察院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優秀案件”

2019年,旬陽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駐看守所檢察室幹警與在押人員王某談話後,意識到王某的辯解有無法排除的合理性,犯罪情節可能發生變化,遂依職權對王某進行羈押必要性立案審查,承辦人依法提審了王某及同案犯罪嫌疑人,認為王某尋釁滋事犯罪證據不足,可能被判處無罪。遂依法向辦案部門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辦案部門經討論研究,採納了建議,及時對犯罪嫌疑人王某取保候審。

近年來,高檢院部署開展“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活動,羈押必要性審查更是其中一項重要的保障方式。

王某(涉嫌尋釁滋事案)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充分體現羈押必要性審查的“保障”職能,該起案件的成功辦理,切實維護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有效防止羈押權利的濫用,避免了冤假錯案的發生,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檢察官說法:羈押必要性審查,是指人民檢察院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羈押的,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監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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