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助企业渡难关稳增长

本报讯 3月3日,记者从花溪区获悉,为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花溪区将在资金补贴、企业减负、金融支持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支持,帮助辖区企业渡难关、稳增长。

在资金补贴支持方面,疫情防控期间,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区级工业发展和园区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后续生产发展,并从2020年4月起,分期分批兑现落实。

在企业减负支持方面,对全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商户减免房租。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给予2020年2月至3月份房租免收、4月至6月份房租减半,鼓励区内其他业主及房东为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商户适度减免房租;因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的疫情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鼓励金融机构予以展期或续贷。针对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驻区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区内中小微企业,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经认定后,对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在援企稳岗支持方面,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对202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期间,贵阳市域外返筑返岗和新应聘上岗的市内建筑工地、工业企业、互联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的企业员工,给予交通费用补助。(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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