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為什麼中國沒有像Oasis、Linkin Park這樣舉世聞名的搖滾樂隊?

feng569661700


我是多年的搖滾樂迷,年輕時痴迷搖滾,現在接受所有音樂形式。

一.文化背景不同。搖滾樂器多為西洋樂器,非常適合民間創作,符合西方審美標準。西方作為搖滾樂的發源地和發展地,搖滾樂在幾十年前就已經躍於主流,產生了各種風格,留下了很多優秀作品,同時也定義了搖滾的形式和內容,其文化背景註定擁有更好的搖滾土壤。中西文化存在巨大差異,因此你的問題也略帶一些偏見,就好比問美國人為什麼沒有像陳軍一樣的二胡大師或者齊寶力高一樣的馬頭琴演奏家似的。

二.時代不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在經濟高速的發展過程中,容易產生各種社會矛盾,搖滾樂更適合作為不同階級表示各自主張的工具,甚至可以成為挑戰權威的文化武器,因此搖滾逐漸發展為一種特殊的文化符號,搖滾精神也成為獨立、自由、不妥協的代名詞。有些特殊時期很多人將搖滾作為自己的精神圖騰或者精神鴉片,例如“垮掉的一代”或者說嬉皮士時代的迷幻搖滾,雖然充斥著反叛、毒品、性自由,仍然被廣大群眾接受。還有冷戰時期的朋克運動,政治上的意識形態戰爭讓人們在精神上窒息,性手槍樂隊為代表的朋克風格搖滾就是人民尋求精神爆發的工具和武器。中國在改革開放初期的搖滾熱潮也是在人民思想鉅變的時刻,解放思想的過程中,各種思潮互相碰撞的背景下產生的。因此搖滾樂有一定的時代特性,很多偉大樂隊與作品是時代的產物,獨一無二,不可複製。也就是說,藝術是時代的選擇、是人民的選擇。眼下的中國和歐美一樣,處於經濟成型,吃喝不愁的時代,社會矛盾並不尖銳,樂壇百花齊放,各種民間思想之間不存在激烈的碰撞,自然不是搖滾樂獨霸樂壇的時代,也就是說如今的中國不是產生偉大搖滾樂的時代。

三.偉大樂隊的標準並不統一。你認為綠洲、林肯是偉大的樂隊,也許我偏偏討厭綠洲和林肯,搖滾本身就是充滿爭議的,受眾對藝術的取捨也不能簡單代表其藝術價值(我這麼說有些強詞奪理,請領會精神)。如今文化市場如此繁榮,各種藝術形式百花齊放,有些中國的搖滾樂隊並不能說不偉大,而是時代再難產生“偉大”的搖滾樂隊了,這一點無論英國美國還是中國都是一樣的,你說當代年輕的搖滾樂隊還有誰能有他們一樣的成就?倘若將貓王、披頭士、鮑勃迪倫、定義為“偉大”,那可能科特柯本、槍花、ACDC都會相形見絀。

我的觀點是搖滾樂與其他藝術形式一樣,是充滿主觀傾向的。想當年張楚的《西出陽關》《孤獨的人是可恥的》詩一般的歌詞讓我五味雜陳,黑豹的《無地自容》在我心中簡直賽過《don`t cry》,瑪雅樂隊的《搖滾青春》是我高中時期的神曲,現在雲南的山人樂隊、內蒙古杭蓋樂隊在我心中的地位也足以撐起“偉大”二字。

少年,搖滾不需要偉大,真的搖滾青年羞於用偉大二字描述搖滾,你應該希望整個世界都是搖滾的,到那時你可以驕傲的說全人類都是偉大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