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现实版“药神”前赴后继 让癌症患者吃得起药到底有多难?

中宏网8月14日综合报道 一个多月前,一部火遍全中国的《我不是药神》让剧中原型陆勇走近公众视线。而现实中,还有很多的“陆勇”。

现实版“药神”前赴后继 让癌症患者吃得起药到底有多难?

上月底,有4年抗癌经历的翟一平因代购抗癌药失去人身自由。根据媒体报道,翟一平2014年罹患肝癌,从2016年开始帮QQ群里的病友从德国代购抗肝癌药,两年下来他成为病友群里的顶梁柱。一年前他干脆辞去了项目经理的工作,从代购药物中获得5%左右的报酬。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现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截至8月9日,来自广东、福建、海南、江西等地的病友自发写了163封求情信,希望翟一平能早日出来。

翟一平案同陆勇案有诸多相似之处,两位当事人都身患癌症,都苦心钻研成了抗癌药物通,都为众多病友代购了国外抗癌物。而陆勇案最终以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作无罪不起诉处理。陆勇免于牢狱之灾,根本原因还是其未收任何代购费,这使得他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销售”而只是单纯代为“购买”,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假药罪”自然不能成立。翟一平案致命之处,恰恰在于他收了5%左右的代购费上,使得他的行为认定为“销售”没有问题;而依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药物,即可视为假药。因此,上海警方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立案追究翟一平。

对于此案,法律人士认为将国外代购的真药定性为“假药”并入刑值得商榷。1997年《刑法》依照《药品管理法》的假药定义,不包括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开始被认定为假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这意味着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真药也将被追究刑责。

这样说来,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进口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是违反行政管理规范而未经批准进口,即直接认定为“假药”。而这导致的后果是,销售了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会触犯销售假药罪,要比生产销售过期疫苗只定为生产销售劣药罪要重得多。

暂且不论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会触犯销售假药罪是否合理。这背后所呈现出的现实问题仍旧触痛每个人的内心:让每个癌症患者能吃得起药,究竟有多难?

事实上,患者并非不知道海外代购药品的风险,比如碰上骗子,比如买到假药,但是和不吃药就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相比,他们并没有太多的选择,在现实面前,只能赌一把。正是这种心理,导致了海外药品尤其是仿制药代购的火爆。

现实版“药神”前赴后继 让癌症患者吃得起药到底有多难?

近年来,屡屡出现的海外代购药品事件,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近些年来,国家对于抗癌药的降价做出了努力,从降低关税、医保覆盖等一些措施来看,也确实有效地降低了部分药品的价格。

比如,经过2016年和2017年两轮国家医保谈判,赫赛汀、美罗华等15个临床常用、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的癌症治疗药品被纳入医保目录,一些药品价格甚至被“腰斩”,今年5月份,我国出台了“抗癌药零关税”新政。国家的这些举措对抗癌药的价格而言的确起到了缓解作用,但由于这些产品的价格本身就偏高,因此缓解的效果对于用药人群而言或许没有太多的感受,节省的药费十分有限。因此海外药品尤其是仿制药代购依然火爆,也由此滋生千亿元级的灰色利益空间。

《我不是药神》电影中主人公的现实原型尽管因为“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而被捕,而在1002名深深感激他的癌症患者联名签字为他声援后,检方才决定对其不予起诉。但是很快又有黑龙江姑娘马某因通过淘宝店代购国外降糖降压药,被合肥市肥西县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而今,翟一平因代购抗癌药被刑拘,这种前赴后继的背后,恰恰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让国内患者吃得起,吃得上“救命药”,除了采取类似将抗癌药进口关税降为零这样的政策之外,我们还必须做得更多。比如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制度,加快进口“救命药”、仿制药进入内地市场的速度;比如采取各种措施为进口“救命药”、仿制药争取更大的降价空间,让更多国内患者吃得起进口药;再比如一些进口的“救命药”、仿制药,应该尽快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有效降低患者的吃药负担。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部分进口高价药已经在某些地区成功进入了医保。如深圳已把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波生坦纳入到医保中,江苏则将治疗白血病的特效药格列卫纳入医保范围。我们期待这样的改变和进步能够更多些,也能够更快些,毕竟对于很多患者来说,真的是时间不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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