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小区邻居住改商 其他业主的权益该怎么维护?

城市建设发展,房价越来越贵,商住区分越来越不明确,为方便居民生活,现代化小区临街底层都会做为商铺使用。很多商家为节约成本,部分会选择在小区内租用房屋做为商用。这种住改商的行为让小区内其他业主不堪其扰,住改商是合法的吗?

小区邻居住改商 其他业主的权益该怎么维护?

住改商

从现实案例来看,郑州某住宅小区二楼的王大爷感到很郁闷,因为一楼的邻居李经商将自家房屋出租给了一家快餐店、三楼邻居的张创业在自己房屋注册了一家公司并作为办公场所使用。自此,王大爷家门口每日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楼上楼下的住改商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王大爷的退休生活。王大爷多次找楼上楼下的张、李协商,均无果。王大爷想维权,又不知道改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5月14日 法释〔2009〕7号)第十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小区邻居住改商 其他业主的权益该怎么维护?

住改商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上述案例从法律角度分讲,邻居李、张在没有获得王大爷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做为商用,对王大爷造响的影侵犯了其权益,也违返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可要求李、张二人停止商用侵权行为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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