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機關事業單位想進很難,想走也難,除非……

機關事業單位想進,很難,逢進必考。想走,也很難,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

有網友提出,新錄用公務員選調是否要滿足最低五年服務年限?

機關事業單位想進很難,想走也難,除非……



機關事業單位想進很難,想走也難,除非……


這類公務員不能辭職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辭職可以劃分為自願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等多種情形。

一般情況下大眾談到的公務員辭職,大多屬於公務員自願辭職。

人事一號文(公眾號:renshiyhw)梳理發現,對於公務員辭職,國家有兩個重要文件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是《公務員法》

第十三章 辭職辭退

第八十五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第八十六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在公務員辭去公職中有個十分重要的規定,就是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

目前,許多基層公務員有

最低服務年限,一般為5年服務期,或者更長

第二個重要文件是中組部2008年發佈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最低服務年限什麼意思?

1、是指經過考察錄用後的公務員必須在所在單位服務滿崗位所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以5年為例,就是指錄用後的公務員必須在所在單位服務滿5年,這5年包括試用期。在這5年內,新錄用公務員不允許調動或者向更高一級別的單位繼續考取。

2、《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的內容為“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立法目的是為了確定新錄用公務員的職務和級別並規範任職定級工作,限制公務員辭職。

3、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4、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不得提出辭職,但是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向單位提出申請放棄錄用。

注意,這是國家法律規定,即辭職不批准。

事業單位人員辭職,需繳納違約金

曾有大學生畢業,為了拿北京戶口,先找了一個事業單位,北京戶口到位後,他辭職了。法院判他賠償幾十萬元。

對於事業單位人員離職繳納違約金的問題,國家也有明確規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如果你和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離職時,需要按約定繳納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也認可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定》的做法。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各省區市也有自己的相關規定,比如《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在聘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數額,違反聘用合同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文:大理中公教育(dalio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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