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赤峰黄金未合理划分资产 被处以行政监管措施

导语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号《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11月25日,资本邦讯,赤峰黄金(600988.SH)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司2015年收购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44,141.62万元。2018年,你公司对郴州雄风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合理划分资产组。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影响公司2018年披露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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