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欧阳询的《由余帖》中有两个“乱”字繁简并用,为什么现代书法家笑话繁简不能并用?

千千千里马


欧阳询的《由余帖》出现了两个乱字,一个是繁体,另一个是我们家今天的简体的写法,我们说繁简字不能够混用,为什么古人可以?


古代乱字的复杂写法

1、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繁体字和简体字这两个概念,是我们现代人提出来的,古代人并没有这个概念,我们不能以今天的标准去评价古人,现在的简体字和繁体字是自建国以来的汉字简化运动以后的叫法。

也就是说,只有汉字简化运动以后的汉字才能叫简体字和繁体字。

汉字简化运动之前,有一些字写的很简单,我们只能说是这个字有一个简单的写法,当时并没有简化字这个概念,也没有简体字和繁体字不能混用的概念,所以他们当然可以使用,因为当时没有这个概念。

宋代米芾写的“乱”字

2、我们现在很多的简化字其实古代都有,但是当时这些简单的写法都属于“手写体”的范围,不属于官方正体,我们今天的很多简化字都是直接选用了这些“手写体”,把它们变成官方整体,其实这种写法古代就有了。

其实上面所说的“乱”字的简单的写法,在唐代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并不是我们现代人发明的,而且古人是可以把简单写法和复杂写法混用的,他们并没有不能混用的说法。

唐代就已经有简体“乱”字的写法了,如上图:

3、我们今天要求不能够混用,主要目的其实也是为了使用的规范。


不二斋


欧阳询的《由余帖》中出现两个“乱”字(亂、乱),不足为怪!因为当时这两个字都在使用,是属于异体写法,当时还没有繁体字简体字的说法。



1、“乱”繁体为“亂”,是一个会意字,金文字形,象上下两手在整理架子上散乱的丝。是“亂”的本字。本义:理丝。这在小篆中还能看出会意的造型。如下图秦 · 李斯 · 唐人摹刻《峄山刻石》中的写法:

2、这种写法作为正统,流传比较广,所以大部分写法(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都是根据这种写法演变的。欧阳询的《由余帖》中也采用了这种写法作为其中之一。如下图:

3、大概从汉代开始,估计是为了简化,“亂”字出现了两种异体写法,也就是接近于我们今天的简化字“乱”字的写法。最早是在马王堆帛书中,如下图:

4、上面这种写法,出现在马王堆西汉古墓出土的帛书中,可以看到是在“亂”字的基础上进行了很大简化。同时在马王堆帛书中出现的还有另一中异体写法,这两种与今天的“乱”字写法很接近了,如下图:


5、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北朝碑刻中出现了今天的简化体的“乱”字,见下图:

6、在欧阳询所处的唐代,这种写法渐渐多了起来,如下图《唐 · 唐人 · 月仪帖》中的写法:

所以在欧阳询的字迹中,也很自然地出现了“乱”字的写法:


综上所述:

自西汉开始,逐渐简化出现了“乱”字的写法,“亂”与“乱”并行使用,是属于异体写法,当时还没有繁体字简体字的说法,与我们今天所强调的书法创作中不能“简繁夹杂”使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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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询的《由余帖》中有两个“乱”字。一简一繁。现代书法家说简繁不能并用。但是我们在古代书法作品中又常常见到简繁并用的情况。这怎么解释呢?


简繁并用在古代同一幅书法作品中是很常见的。除了欧阳询的《由余帖》外,著名的《兰亭序》中也有类似的情形。《兰亭序》中的“于”,会于会稽山阴的“于”,与后面出现的几个“于”就是这样。后面的“于”,都写成“於”。
在文征明、赵孟頫的许多作品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这种简繁混搭的写法,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现代书法家为什么有简繁不能混合于一篇作品中的说法呢?有一种可能,是把一个字不能简繁混合理解成了一篇作品中不能简繁混合了。一个字中一半用简化字,一半用繁体字,这肯定不行比如“骊”字,马字旁写成“馬”,向右边部首写成“丽”就不可以。必须写成“驪”。“类”字的繁体为“類”,如果把“頁”写成“页”,也不可以。

还有一些字是不能混淆的。如“雲”与“云”,一个是“云雾”,一个是“说”。在书法作品中也应该避免。

如果你要参加书协的展览,他们制定的规矩就要遵守。如果是自己写,完全可以不受这些清规戒律的约束。


子衿书法


1.首先说一下简体字的来历,1956年国家为了让书写简单而推行了简体字,将部分复杂的繁体简化。简体字是根据古异体字、草书楷化、行书楷化、合二为一等多种方式制定而来。

2.欧阳询“由余帖”中,“乱”字属于古代异体字。“乱”字的简体就是根据古异体字而来,那时候还不存在简体字,所以更不存在繁简掺杂。

3.繁体字和简体字就类似文言文和白话文(尽管白话文很早就有)。文言文和白话文可以掺杂吗?很显然不能,这样让人感觉很奇怪。

虽说亲朋好友之间,只要不影响沟通,倒也不必那么较真,但如果说话一直文言文白话文混用,也多少会引起反感。如果在正式的场合,文言文白话文混用会怎样?如演讲、公文、总结、上课、汇报等等,会不会让人啼笑皆非?书法中繁简掺杂也是同样的道理。

4.为什么现代书法会出现繁简掺杂?最主要的原因是书者繁体字功力不深,有些繁体字不会写,用简体代替。要想达到一定的书法水平,繁体字是必修课,因此我们学书人一定要不断加强学习,以免闹出笑话。


墨香书法老师


这很好的体现了当时正体、俗体并行,一字多个写法的实际情况。现在台港通行的繁体字,也就是所谓"正字"是十九世纪未,行将就木前的清廷颁布的,其目的是建立规范,避免"茴香豆的茴有四个写法"的尴尬,但其缺点是明显的,其典型的毛病就是哪个字繁,哪个字笔划多就选哪个字为"正字",体现了腐朽没落王朝的本性。1956年颁布的二干多个简化字,绝大部分是古已有之,被大多数人认可的所谓“俗体字",体现了文字作为工具的根本属性,传统和继承的关系处理得很好。

现在一小摄人反复提要废除简化字,恢复繁体字,这些人,一类是无知,一类是偏执,食古不化,一类是别有用心,把流通于港台的繁体字奉为正宗,借以否定大陆。


正道直行22


书法是一种书写艺术,它和正体字的写法是有区别的,而且各种书体的一些书写技巧是通用的,既使是一些草书的取势结字方法也可以用到行楷书中。现在的简体和繁体的区别,就像是古代的楷书和草书的正别,古人的草书就是那时代的简体,就是为了书写的便利和高效而产生的。在同一幅书法作品中,为了相同的字避免单调雷同,书写者往往会利用书法技巧改变结构和形体。

再说并不是每一个汉字都有繁体简体区别,那简繁混用之说不就是无稽之谈了。





森焰55


這是今天我們一些書法家們人為設置的一堵高牆,其目的就在於將繁體字和簡體字完全地隔絕,造成相互不承認。他們不能容忍繁簡轉換、共存共榮,瞪著眼睛都不願意承認繁簡可以同時存在於一件作品之中。囙此無形之中竟然成了書法上一條規則,只要你的作品中摻有個別簡化漢字,作品再好,都將受到斷然拒絕和否定,難登他們所說的“大雅之堂”這就是書法上“霸王條款”。我們從古代留下來的大量碑文墓誌、瓦當殘片、楚漢簡帛、書札信件等都有簡化漢字的出現,比如出現頻率最高的,有:于(於、扵)、并(並、併、竝、傡)与(與)、乱(亂)、门(門)、明(眀)、了(瞭)、礼(禮)、卷(捲)等等很多,古人早就在使用一些簡化了的漢字,古人都不拘泥形式,而我們今天的一些人(特別是一些自稱傳播和弘揚中華文化)卻非常的忌憚和抵觸,設立一些書法文化的障礙,不知為什麼?繁簡轉換有何不可?所以我們一些書家不是什麼好鳥,成天亂嚎嚎,搞亂人心智,設置人為障礙,造成繁體字與簡體字的對立。




西漂族


古代有一字两种写法甚至几种写法的现象。虽有写法上的繁简之不同,但并没有现代简化字的概会,也就不存在繁简混用的问题。反而在一篇作品之中,为了避免重复,应该尽量变换同一字的不同写法。不是古人侵权用了我们的简化字,相反,我们制定简化字方案时,参照了古人。制定简化字的当初,简化字来源有多种,其中之一就是选取在古代,书写较简便的字。

其他的,像无与無,万与萬,于与於等等,在古代都是並用的。简化字方案中,取无,万,于作为规范的简化字。乱之与亂,同此理。

在《兰亭序》里也有:在“会于山阴之兰亭”,写作“于”;而在 “亦将有感于斯文” 那里写作“於”。这都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笔翰颇好



周维祥书法


祝枝山长有骈指,是否想写好草书的人也都效仿效仿?如果王羲之吃饭时听到可笑的事,笑得将粉条卡在鼻孔里,我们也学学?因此古人遗迹中出现的各种现象未必都值得效仿。

不过我们也不必对古代书法中这种现象感到惊讶,或者一味的批评,如果没有第一个写出简化字的人,现在的简化汉字也就不会出现。

然而,现在中国汉字的演变已经基本定型,再繁简并存觉着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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