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賠償157萬!“2.02”特大“電捕魚”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揚州公開判決

“判處10名被告人承擔生態賠償金152.44萬元、本案漁業資源損失諮詢費5萬元,並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賠償157萬!“2.02”特大“電捕魚”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揚州公開判決

11月28日,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聯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農業農村廳和揚州市人民政府,組織各級有關部門和漁民代表共200餘人,在江蘇高郵湖畔旁聽了“2.02”特大電魚公益訴訟案宣判活動。

賠償157萬!“2.02”特大“電捕魚”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揚州公開判決

據瞭解,“2•02”特大電魚案為江蘇省高寶邵伯湖漁政監督支隊於2019年2月2日在高郵湖成功查獲的一起使用多艘大馬力快艇進行電魚作業的案件,現場查獲涉案違法嫌疑人8名,快艇4艘,汽車3輛,漁獲物2500餘公斤。此案是近年來揚州地區查獲的最大電魚案件。2019年1月至2月期間,由高某某等組成的電魚團伙在江蘇高寶邵伯湖禁漁期間,駕駛大馬力快艇,使用電瓶、逆變器、電漁網等工具在湖區電捕8次,先後共10人參與策劃、開閘、電捕、販賣過程,並明確具體分工,合計捕獲鯉魚、鯽魚等漁獲物共13140餘斤,經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評估,該案造成漁業資源損失達152餘萬元。

賠償157萬!“2.02”特大“電捕魚”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揚州公開判決

法庭現場,各方當事人圍繞“電捕魚”行為對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金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等爭議焦點充分辯論,綜合考慮“電捕魚”行為的多種特殊因素,南京環境資源法庭當庭對該案的民事公益訴訟進行了宣判,判處10名被告人承擔生態賠償金152.44萬元、本案漁業資源損失諮詢費5萬元,並通過國家級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以上判決賠償的金額合計157萬餘元,該筆賠償款項將在論證後擬定方案用於高郵湖、邵伯湖地區生態資源修復。

與此同時,由高郵市人民檢察院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高衛龍等九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王金早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也在高郵宣判,十名被告人分獲九個月至兩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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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結束後,活動現場組織放流鰱鱅魚、草魚等約500萬尾,集中銷燬電魚器具、非法捕撈網具1000餘(套)頂。隨後,農業農村部長江辦組織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相關水域打擊電魚專項執法行動成果,並就電魚非法行為的危害後果和打擊電魚行為的主要措施方向進行了詳細介紹,並現場解答了記者提問的有關問題。

賠償157萬!“2.02”特大“電捕魚”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揚州公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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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2018年以來,農業農村部長江辦聯合各地漁政執法機構開展打擊電魚執法行動9.09萬餘次,查處案件1.92萬起、行政處罰1.45萬人次,沒收銷燬電魚器具3.38萬臺,沒收涉漁“三無”船舶3648艘,有力打擊了電魚活動的囂張氣焰。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著力優化打擊電魚外部環境,推動健全行政處罰和刑事司法鏈接機制,建立漁政執法“護魚員”制度,維持打擊電魚專項行動常態化制度化,進一步維護水域管理秩序。

本報記者 魏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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